06.26 禁毒宣傳月 法院開放日

目前蘭州市毒品犯罪案件呈現出犯罪主體低齡化、犯罪手段智能化、涉毒數量擴張化等特點,毒品犯罪形勢依然嚴峻。為進一步打擊毒品犯罪,宣傳毒品的危害性,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月活動。

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組織了一場別開生面的庭審,為蘭州市天慶中學近60名學生送上了一份禁毒普法大餐。

禁毒宣傳月 法院開放日

案情簡介:經審理查明,2017年3月12日,被告人馬某某以體內藏毒的方式攜帶毒品從雲南省大理市出發,分別乘坐雲南祥鵬公司8L9551、中國東方航空公司HU7358次航班,經綿陽市轉機到達蘭州市。後被告人馬某某入住蘭州市七里河區小西湖“天龍賓館”808房間。2017年3月13日0時許,公安人員在“天龍賓館”808房間將被告人馬某某抓獲,當場在該房間沙發上已背靠枕頭內查獲毒品可疑物22個,後被告人馬某某陸續從體內排出毒品可疑物54個,共計排出76個毒品。經鑑定:所送檢材均檢出毒品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為54.77克/100克;總淨重359.03克。

審理結果:本案經合議庭評議,當庭宣判,判決被告人馬某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萬元。

庭審中,法官根據案情積極開展現場說法教育,把課堂搬進法庭,讓學生深刻理解毒品的危害和後果。庭審結束後,天慶中學的老師和同學們一致表示,學生們紛紛表示第一次走進人民法院的審判庭,聆聽真實的案件審理,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對法官的敬業精神和良好的工作態度表示敬佩,同時, 通過零距離地觀摩毒品犯罪庭審,進一步加深了他們對毒品危害性的認識,對知法守法重要性的理解,為預防青少年犯罪、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打造平安、穩定、和諧的校園環境奠定了堅實的法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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