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禁毒宣传月 法院开放日

目前兰州市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手段智能化、涉毒数量扩张化等特点,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为兰州市天庆中学近60名学生送上了一份禁毒普法大餐。

禁毒宣传月 法院开放日

案情简介: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12日,被告人马某某以体内藏毒的方式携带毒品从云南省大理市出发,分别乘坐云南祥鹏公司8L9551、中国东方航空公司HU7358次航班,经绵阳市转机到达兰州市。后被告人马某某入住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天龙宾馆”808房间。2017年3月13日0时许,公安人员在“天龙宾馆”808房间将被告人马某某抓获,当场在该房间沙发上已背靠枕头内查获毒品可疑物22个,后被告人马某某陆续从体内排出毒品可疑物54个,共计排出76个毒品。经鉴定:所送检材均检出毒品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为54.77克/100克;总净重359.03克。

审理结果: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

庭审中,法官根据案情积极开展现场说法教育,把课堂搬进法庭,让学生深刻理解毒品的危害和后果。庭审结束后,天庆中学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致表示,学生们纷纷表示第一次走进人民法院的审判庭,聆听真实的案件审理,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对法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工作态度表示敬佩,同时, 通过零距离地观摩毒品犯罪庭审,进一步加深了他们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对知法守法重要性的理解,为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打造平安、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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