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e周行:民間借貸中涉及到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在P2P網貸還沒有誕生的時候,民間借貸在貸款市場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民間借貸一方面滿足了中小企業或者個人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也滋生出種種社會亂象,高利貸、暴力催收……這使大家對其避而遠之。下面隨小編簡單瞭解一下民間借貸,看看民間借貸究竟有哪些法律風險:

一、哪些民間借貸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國家不會干涉合法的民間借貸行為,但為了保護正常的市場秩序,規定了下列民間借貸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1、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的;

2、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出借人違反金融秩序轉借牟利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4、借款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當男女關係引發的分手費、“找關係、託人情”引發的請託費、賭債等。

二、民間借貸的利率應當如何約定?

民間借貸的年利率原則上不能超過24%。未超過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保護;超過年利率24%,但未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給付的不能再要求對方返還,未給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對方給付;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已給付的也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民間借貸中存在的“砍頭息”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出借人在出借款項時,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計入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返還。

民間借貸通常是按月結息,所謂的“2分”是指借出本金1元的話,利息就是2分,也就是月息2%,換算成年化利率就是24%。按照國家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目前的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是6%,所以,“2分息”剛好就是4倍的節點上。

三、出借人長期不向借款人催要借款會產生什麼後果?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出借人的債權超過兩年訴訟時效的,該債權失去了法律的保護。出借人應當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及時催要或提醒借款人。

四、借款給夫妻一方,能否要求另一方承擔還款責任?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都應承擔還款責任。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出借人與借款人明確約定借款繫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夫妻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該借款只能由借款的一方的承擔責任。

針對民間借貸的法律風險以及大量的負面新聞,大部分人會對其一票否決。其實這當中有一些合理的原因,例如民間借貸的客戶資質差、規模小、信用弱、急用款等,但是民間借貸也不能一概而論,例如P2P網貸。其實,P2P網店也是民間借貸的形式,只不過交易是純線上交易,易於監管。而且P2P平臺作為金融信息中介平臺,只提供中介服務,也就是撮合交易,有效降低的借款利率,減輕了借款人的壓力。P2P網貸的發展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是經濟時代應運而生的新型投資理財方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