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6 高價強賣沙石 泉州新天城市廣場2名“沙霸”被判刑

《又一“沙霸”團伙覆滅》追蹤

  在鯉城新天城市廣場採用脅迫等手段強賣商品服務

  犯強迫交易罪 2名“沙霸”被判刑

泉州網4月27日訊 (記者 王麗虹 通訊員 黃嘉澤 陳金卯 文/圖)去年11月2日,繼金色外灘小區後,鯉城公安分局再次重拳出擊,經過縝密偵查,接連搗毀了盤踞在鼎盛大觀小區、新天城市廣場的兩個“沙霸”“搬霸”團伙,多名“沙霸”落網。近日,新天城市廣場“沙霸”“搬霸”案件有了最新進展——鯉城法院以犯強迫交易罪,一審判處“沙霸”許某霖有期徒刑十個月,劉某家有期徒刑六個月。

高價強賣沙石 泉州新天城市廣場2名“沙霸”被判刑

泉州晚報2017年11月16日第八版相關報道

高價強賣沙石 泉州新天城市廣場2名“沙霸”被判刑

2017年11月21日第五版相關報道

  威脅裝修公司 高價強賣沙石

去年9月,32歲的泉州臺商投資區人許某霖到鯉城區新天城市廣場從事搬運、售賣沙石業務。當時該廣場即將對外營業,已經入駐的商家都聘請了裝修公司,抓緊趕工。

許某霖聘請了惠安人劉某家負責與商戶談業務。兩人對裝修公司聘請的裝修工人進行威脅、恐嚇,迫使裝修公司向他們購買搬運服務、購買沙子等。

張先生是一家裝修公司負責人,去年10月他們公司接了新天城市廣場一商鋪的裝修項目。據他回憶,由於商場2017年12月26日就要試營業,工期很趕。誰知剛開工,許某霖和劉某家就找上門來,聲稱負責整個商場的搬運、售賣沙石業務。當時搬運按建築面積計費,市場價格每平方13元左右,而許某霖、劉某家要價每平方三四十元,比市場價翻了三倍。沙子當時市場價格每立方只要15元左右,兩人要價每立方25元—35元,也遠高於市場價格。

“價格太高,起初我拒絕了。”張先生說,當時他們從外面買了沙子,並請工人搬運,但馬上被對方威脅。許某霖、劉某家禁止工人使用電梯,禁止工人將沙子放在商場指定堆放區。更過分的是,兩人還向商場物業亂舉報,謊稱他們買的是海沙,結果商場物業要求他們把沙子拉走。在“沙霸”的不斷刁難下,為了儘快完工,張先生只好妥協,按高價向林某霖、劉某家購買沙子及搬運服務。

直至許某霖、劉某家落網時,已有20家裝修公司被迫向兩人購買沙子及搬運服務,金額達11.1萬元。

  警方迅速行動 端掉“沙霸”團伙

去年9月,鯉城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鯉城區新天城市廣場存在著嚴重的獨家經營的“沙霸”“搬霸”現象。經過調查,警方鎖定了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許某霖、劉某家,其中許某霖曾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於2008年12月22日被洛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11年11月9日刑滿釋放。

去年11月2日中午,經縝密部署,鯉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於洛江一小區公寓內抓獲許某霖,在新天城市廣場抓獲劉某家。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許某霖、劉某家共同採用脅迫等手段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據此,鯉城法院一審判處許某霖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判處劉某家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泉州晚報持續關注 部門重拳整治

近年來,在金錢利益的驅動下,一些黑惡勢力瞄準新落成小區,對裝修業主進行暴力威脅,要求購買他們在小區內外囤積的沙子、磚頭、水泥等建築材料,這些物料價格往往比市場價高出不少,有的還要求由他們搬運建築垃圾,這些人被稱為“沙霸”和“搬霸”。

2016年,泉州晚報率先報道市區金色外灘小區一業主的弟弟因拒絕“沙霸”“搬霸”的無理要求,竟遭歹徒襲擊。鯉城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經過縝密偵查於2016年6月初,將盤踞在金色外灘小區的7名江西籍犯罪嫌疑人抓獲,打響全市打擊整治“沙霸”“搬霸”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第一槍。當月27日,鯉城公安分局再次組織40多名警力對金色外灘小區另一“本地幫”的“沙霸”團伙展開抓捕收網行動,抓獲團伙骨幹成員6人,摧毀浮橋街道新步社區的“沙霸”犯罪團伙。

此後,泉州晚報進行了持續追蹤報道,引起各方重視。泉州市委政法委決定在全市開展打擊整治“沙霸”“搬霸”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並將其列入綜治考評內容,對“沙霸”“搬霸”問題嚴重、屢禁不止的地方和責任部門,堅決實行綜治“一票否決”。

2017年11月,鯉城警方再次出擊,端掉了鼎盛大觀小區和新天城市廣場的兩個“沙霸”“搬霸”團伙。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困擾市民的“沙霸”“搬霸”現象得到肅清,眾多市民拍手稱快,紛紛對部門的雷厲風行表示高度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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