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 後媽養兒18年,親媽將他帶走,多年後兒子當了老闆,後媽笑了

那是一年夏天的初季,陳玲(化名)和江浩(化名)在一個公園偶遇,當時還是因為他兒子調皮搗蛋惹事,不小心把陳玲手機摔壞了,後來就因為這樣認識的,後來慢慢來往接觸中產生了彼此的愛意。

後媽養兒18年,親媽將他帶走,多年後兒子當了老闆,後媽笑了

當時陳玲家裡不同意這門婚事,誰也阻擾不了他們的決定。決定她就這樣愛上了一個離婚的人。而且他還帶著一個三歲的兒子江濤(化名),前妻因為彼此合不來離婚了。於是兩人過著蠻幸福的,兩年後生了一個女兒,和這個繼子也相處很融洽。因為對這個不是親生比自己的孩子更加好,人心都是肉做,你對他好自然他對你也好,人都是這樣。孩子還小很親近這個後媽,也一樣叫媽媽。兩個同父異母的兄妹過得很愉快,感情也很好。相處那麼和諧在外人看來根本就不知道不是親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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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就這樣過了18年,這個繼子也21歲了。突然他的親媽上門認他,18年來從沒有看過他,感覺很陌生。出於人道,江浩讓兒子跟著前妻走了。多年後,江濤做了老闆,經濟各方面都不錯,親媽眼看好日子來了。沒想到他竟然接了他的繼母過來住,親媽卻涼一邊。養母笑了。親媽後悔莫及,當初不該那麼小就棄他而去。雖然說十月懷胎不容易,卻遠遠不及養育之恩。有人說兒子做得很過分,也有人親媽自食其果,不值得同情。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有什麼比的上孩子快樂的童年,這些是無法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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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給正在鬧離婚的身為人父母們溫馨提示,衝動的時候想想自己的孩子們,不要輕易離婚,因為自己一己之私害了孩子們,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圖片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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