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2 不怕得罪人的说,现代的书法都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

书法是随性书写的好,还是把点画、结构、章法等事先安排好再写,这还真是个很矛盾的问题。许多人都认为古人很多堪称经典的书法作品都是随性书写的,认为只有那样写才能真正表达作者的真实情感,比如王羲之写《兰亭序》,颜真卿写《祭侄稿》等,还有现代毛泽东的一些书法作品,很多都是书信之类随意书写出来的,所以很多人说:随意往往出经典,也只有随意才能出经典。

不怕得罪人的说,现代的书法都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

人的心理往往是这样的,认定一个“自然”。认为凡按习惯随手书写者即为“自然”,而事先安排经营者即为“做”。其实,随意也好,安排也罢,客观地说,作品好不好还是要靠水平说话。古人随便一写,可能就是一个经典,那是他们在具备了丰富的文化素养、精湛的书法技术之后完成的。今人一是文化素养缺失(现在社会上很多的所谓有文化的大师99%都是冒牌货,几乎全是靠忽悠撑着的,书法界恐怕连一个够冒牌货级别的都没有);二是书法技术含量极低(很多人学古学不好,所以自创不楷、不行、不篆、不隶、不草的所谓现代书法),文化没有,技术欠缺,所以现代人再弄出经典几乎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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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不出来怎么办呢?做!看来只能“做”书法了,这也是没办法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做就做吧!本来嘛!书法之“字”就是在训练中养成的,而不是天生的。相对于儿童的涂鸦,训练书法,笔法的藏头护尾,中锋用笔,本身即是在“做”。任何艺术只要有“术”的界定,即必然是“做”的结果。故尔从这个角度上看:只要是艺术,没有绝对自然的东西。“作”品“作品”,即是“作”(做)出来的成品。世上哪有不“做”而成艺术品的?无非是做的程度不一样而已。有些作品水平不高,做的痕迹太明显;有的却“做”得十分自然。至于在效果上的“做”,有一部分是作品本身的缺陷,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审美意义上的“做作”。另一部分则是我们不习惯看它。但审美习惯是可以改变的;宋元明人看魏碑也不习惯;到清代阮元、包世臣不就被奉为经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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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本身不是问题,但我们的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现在一般不被重视的;就是它要有一个“主题”,所有的“做”,都必须围绕一个构思与思想的。这是古典型书法所不具备的。现在的学院派所谓书法不就是用拼贴的形式做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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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做法,抄一首唐诗,就像于右任、沈尹默的做法。这是过去一代人的做法。今天时代变了。要有新的开拓。在书法里,笔墨线条本来是抽象的,很多人希望在一定程度上使它指向具体。而这种具体是在做“加法”,学院派书法,笔墨线条功夫虽然没有,但拼凑功夫还是一流的,古典派书法家就未必能胜任了!至于“做”的怎么样就不能再吹毛求疵了。

不怕得罪人的说,现代的书法都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

现在很多的“书法家”说:“书法艺术吗!从本质上讲,都是非自然的。自然是指审美境界而言,而不是指创作过程而言。只要是艺术,有技术的要求,在过程上必然是非自然,即是做的。”就现在很多的书法家水平而言,这话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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