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果法院已經判定離婚,被告各種理由不取判決,惡意拖延,最長可以拖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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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被告這種惡意拖延行為表示譴責。能拖多久,一般被告拖延的方式包括躲避送達,還有利用上訴權利。但把送達、上訴、二審等流程都按最長期限算,應該最長拖不過半年。

關於送達,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直接送達、委託送達、留置送達、電子送達(傳真電子郵件)、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等六類送達方式,意在解決因為當事人原因導致的"送達難"的問題。涉及本案被告人拒絕領取判決書的情況,法院一般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送達:1.直接送達,顧名思義,法院直接到被告住所向被告人送達,或者由其同住的成年家屬、委託訴訟代理人、其訴訟過程中指定代收人簽收,送達回證上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2.留置送達,在直接送達時,被告人或其同住成年親屬拒絕簽收的,可以邀請見證人見證留在被告住所或拍照錄像記載,視為送達;3.郵寄送達,通過郵政專遞EMS郵寄到被告住所地,以回執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4.委託送達,主要是審理法院委託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代為送達;5.公告送達,被告下落不明或上述方式不能送達的情況下,可以公告送達。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公告欄張貼或登報公告。發出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6.電子送達,由於需要被送達人同意才能適用,本案中被告惡意拖延,顯然不具有適用條件,所以不會被考慮。


關於上訴期和二審審理期限。一審判決上訴期間為收到判決之日起15日,該期間未提出上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上訴,二審審理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離婚案件相對較為簡單,一般不會延長審理期限。

綜上,最快的方式是直接送達或留置送達,其次是郵寄送達,最慢的是公告送達。所有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當然,這不包括法院為各種送達做準備的時間、尋找被送達人下落的時間和因上訴一二審法院案件材料流轉移送時間。實際情況應以受案法院具體辦案為準。因為現實中送達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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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下落不明的離婚判決生效依法最長可以拖幾年

  1. 離婚判決何時生效,涉及婚姻雙方切身利益。原告最希望起訴後就能判決生效,被告不願意離婚則希望判決永遠不生效。

  2. 先看一審離婚判決書順利送達情形下,離婚判決生效時間。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原告、被告在法院宣判後立即領取判決書,過了十五天上訴期限雙方均不上訴,離婚判決生效。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法院開具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持判決書和證明就可以辦理再婚登記。

下面我來詳細回答一審離婚判決書送達不順利情形下,離婚判決依法可以拖多長時間。

  1. 離婚案件審理不僅涉及當事人夫妻關係還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法律關係,甚至判決影響第三方利益。

  2. 被告出於各種原因拖延離婚判決生效,最常用方式就是躲避法院裁判文書送達。

  3. 被告在國內下落不明但公告期滿後提起上訴,法院不耽誤辦理且二審案件事實不發生變化時,離婚判決少則7個月多則10個月才能生效。現在城市男女婚戀都是通過網上,有的閃婚男女連對方家庭情況都一無所知,雙方在城市也只是租房居住,離婚案件宣判時被告隱藏躲避起來,原告也不知道被告下落。法院宣判後先按原告起訴或被告出庭預留送達地址送達,當被告下落不明時法院要決定採取公告送達方式,這期間一般得一個月以上。我國法院通常選擇在《人民法院報》上公告送達判決書,《人民法院報》由於法院公告需求量大導致公告登載要排班,有的送達公告登載需要幾個月,民事訴訟法規定公告期限為60天。公告期限屆滿後15天后,被告不上訴,原告也不上訴,離婚一審判決生效。公告期限屆滿後15天內被告直接向第二審法院上訴的,第二審法院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法院,原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原告,原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第一審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一審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二審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4. 被告在國內下落不明但在公告期滿後提起上訴,二審時離婚案件事實發生變化,離婚判決生效日期最長可以拖2年以上。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如果女方是被告,案件審理時她未發現或者不告知法院自己懷孕事實,二審法院審理時女方以自己已懷孕或者剛生育為由不同意離婚,出現這種情形,第二審法院應當發回重審,原審法院應判決不得離婚,男方必須在女方分娩一年後才能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女方仍採取前述程序拖延,離婚判決少則7個月多則10個月才能生效。如果被告是男方,案件審理時未發現或者不告知女方婚內出軌懷孕事實,二審法院審理時男方以女方婚內出軌為由,要求重分財產、賠償精神損失費不同意離婚,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要求,出現這種情形後第二審法院應當發回重審,如果男方仍採取前述程序拖延,離婚判決少則7個月多則10個月才能生效。

  5. 被告在境外下落不明但在公告期滿後提起上訴,二審時離婚案件事實發生變化,離婚判決生效日期可以拖2年以上。依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不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被告,人民法院缺席判決後應將裁判文書送達,自公告送達裁判文書滿6個月次日起,經過30日的上訴期當事人沒有上訴的,一審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被告提出上訴的,被上訴人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副本後在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如果女方是被告,案件審理時她未發現或者不告知法院自己懷孕事實,二審法院審理時女方以自己已懷孕或者剛生育為由不同意離婚,出現這種情形,第二審法院應當發回重審,原審法院應判決不得離婚,男方必須在女方分娩一年後才能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女方仍採取前述程序拖延,重審離婚判決少則12個月多則15個月才能生效。如果被告是男方,案件審理時未發現或者不告知女方婚內出軌懷孕事實,二審法院審理時男方以女方婚內出軌為由,要求重分財產、賠償精神損失費不同意離婚,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要求,出現這種情形後第二審法院應當發回重審,如果男方仍採取前述程序拖延,重申離婚判決少則12個月多則15個月才能生效。

  6. 被告在境外下落不明但在公告期滿後提起上訴,,二審案件事實不發生變化,離婚判決少則12個月多則15個月才能生效。隨著國際交往、出國留學定居,婚姻當事一方可能是境外居住人士,離婚案件宣判時被告躲避在境外,原告也不知道被告現在下落。法院宣判後一般是按原告起訴或被告出庭預留送達地址送達,當得知被告在境外且下落不明時,法院要決定採取公告送達方式,這期間一般得一個月以上。依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不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被告,人民法院缺席判決後應將裁判文書送達,自公告送達裁判文書滿6個月次日起,經過30日的上訴期當事人沒有上訴的,一審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被告提出上訴的,被上訴人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副本後在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有的送達公告登載需要幾個月,民事訴訟法規定公告期限為60天。公告期限屆滿後15天后,被告不上訴,原告也不上訴,離婚一審判決生效。公告期限屆滿後15天內被告直接向第二審法院上訴的,第二審法院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法院,原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原告,原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第一審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一審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二審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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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方寸世界


這個可以催催法院,讓法院想想辦法。離婚案件都很慎重,法院可以去直接找被告直接送達。另外,送達是法院的工作,電話通知來取判決書是為了方便,如果就是不來,那還是應該去直接送達、留置送達等等。


法鈴鐺


提供提問人的描述,此案所涉情形屬民事訴訟中的送達問題。

送達的形式有:

1. 直接送達;2. 留置送達;3. 傳真、電子郵件送達(判決書、裁定書、解除書除外);4. 委託送達、郵寄送達;5. 軍人的轉交送達(受送達人是軍人);6. 被監禁人或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人的轉交送達;7. 公告送達。

(一)直接送達的轉化方式:

受送達人不在,交他(她)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有訴訟代理人的,且授權委託書中有代收裁判文書的授權,可送交其代理人簽收。

(二)留置送達

受送達人或者他(她)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此種情形在實務中不太常用,耗人力、耗時間、耗財力)

(三)公告送達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送達是法院應解決的問題,提問人如有異議,可申請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當然,也應考慮法院所在地的司法環境。


寧波林大狀


對於被告不領取判決書,有兩種方式解決問題:

如果開庭前當事人已經填寫地址確認書,地址明確,直接通過郵件方式送達;

另外也可以請求法院工作人員採取現場送達的方式送達,如果當事人拒絕簽收,留置送達也視同送達。

另外《民事訴訟法》還規定,向當事人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屬送達的,也視對當事人送達。

如果當事人下落不明,無法找到人的話,法院可以依法進行公告,公告期滿後,也視同送達。公告期60日+15日上訴期,如果對方未上訴,判決生效。


賈金勇律師


法院審理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期限最長90天,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期限最長180天,審理期限從立案之日開始計算,法院必須在審理期限屆滿前結案,結案的時間為是結案的法律文書即判決書送達最後一方當事人的時間。所以法院必須在審理期限屆滿前將判決書送達對方當事人。如果一方當事人推脫不到法院領受判決書,法院應當向其住所直接送達,當事人拒絕簽收的,可以留置送達,留置送達的法律效果是視為判決書已經送達。最長送達的時間為審理期限減去審理案件已經用去的時間。一般法院也會主動積極想辦法向對方送達判決書的,超過審限是很嚴重的。


南山簡


可以公告,一般兩個月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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