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神醫”李躍華跌落?律師解讀《調查報告》,小診所是否該擔憂

近日,沸沸揚揚的“民間醫生”李躍華事件又有了新進展。

由湖北省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出具的《關於對李躍華、張勝兵治療新冠肺炎等相關情況的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顯示,李躍華存在涉嫌偽造、變造、買賣醫師執業證書、虛假宣傳、在疫情期間非法行醫等多種違法行為。

李躍華是什麼人?他為何能成為“能治新冠肺炎的神醫”?

調查資料顯示,李躍華是漢陽愛因思中醫專科門診部的法定代表人。此前,因湖北省司法廳退休副廳長陳某某在“致歉信”中的一句“通過朋友關係請私人診所的李躍華給我們上門治療,從治療效果來看比較可觀”,李躍華備受輿論關注。

陳某某發出“致歉信”不久後,李躍華在網絡上發佈信息稱,“我是治癒陳某某一家三口的那個人。陳廳長的道歉性內容完全屬實。”此外,他還對媒體介紹稱,自己為15例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治病。

“民間醫生”李躍華治癒新冠肺炎的消息由此傳開。

但是,《調查報告》又讓“民間醫生”李躍華跌落神壇,其中顯示,比起“神醫”,李躍華更可能是個連《醫師執業證書》都沒有的普通人。

“神醫”李躍華跌落?律師解讀《調查報告》,小診所是否該擔憂

《調查報告》:涉嫌非法行醫

《調查報告》首先揭露了李躍華的醫師執業證書疑點重重。調查人員發現,李躍華出示的《醫師執業證書》的編碼不符合目前國家編碼規則,相關醫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和醫師名單中均未有其姓名。對此,李躍華接受武漢市漢陽區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調查時,承認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其次,其所任職的漢陽愛因思中醫專科門診部也存在問題。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自2017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核准診療科目為內科、中醫科(針灸科專業、推拿科專業、康復醫學專業)。登記發證機關為漢陽區衛生健康局。然而,2019年1月至今,該醫療機構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校驗。

浙江地區某不具名律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介紹,由於《調查報告》信息量太小,細節未披露,目前無法得出法律結論。但是,其行為可能涉嫌非法行醫等,具體定性要等相關部門的調查結論。僅依據此份《調查報告》觀測,目前相關部門應該掌握、歸納了一定事實,後續應該要繼續分部門進行調查,具體可能會涉及刑事、民事、醫事以及當前疫情下的政府管控規則等方面。

在此事件中,李躍華在治療時採用的所謂自創發明的“自體疫苗”也引發關注。

李躍華在接受調查中表示,2020年1月29日,自己接到陳某某求醫電話後,1月30日到武昌區洪山禮堂桃山村小區陳某某住處,為陳某某夫婦及兒子3人注射了自己帶去的針劑——苯酚(微量)。李躍華承認自己配製的注射材料未取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許可。

然而,李躍華所使用的“萬分之五的苯酚”注射劑不僅未取得許可,本身還是一種風險較高的有毒化學物質。科學資料顯示,苯酚(Phenol,C6H5OH)是一種具有特殊氣味的無色針狀晶體,有毒,是生產某些樹脂、殺菌劑、防腐劑以及藥物(如阿司匹林)的重要原料。2017年10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公佈的致癌物清單初步整理參考,苯酚在3類致癌物清單中。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有毒害的化學物質居然獲得了《發明專利證書》。上述律師表示,“這份《發明專利證書》目前也沒有詳細披露,因此也不能排除其是否真實有效。”而一位從事化學專業的研究人員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純苯酚是有毒的,萬分之五的苯酚毒性弱很多,但對人體長期影響比較難判斷。而正常藥物是不會使用單一成分,都須經歷合成,毒性被中和後,才開展生物體實驗。”

然而,《調查報告》也表示,“建議有關部門審查李躍華持有發明專利的詳細情況。”截至目前,包括世衛組織在內的權威機構和專業人士不止一次申明,應對新冠肺炎並沒有特效藥,任何一種療法都需要經過科學嚴謹的醫學論證。

上海九澤律師事務所黃戈律師表示關注此事已久,他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調查報告中未闡述李躍華所診治患者的診效情況。若其診治真的有效,也應該予以關注。”

小診所是否受影響

近年來,隨著社會辦醫制度的大放開,包括體制的醫生都有了新的想法,開辦診所也成為了更多醫師的新選擇。但是,在關於小診所的報道中,無證行醫、不規範治療等引起的意外事件時有發生。那麼,小診所在我國當前醫療體系中處於何種地位?為何總是引發醫療問題?未來又可以如何加強治理呢?

江蘇地區一名民營診所的管理人向《國際金融報》記者介紹,個體診所就是位於整個醫療體系的末端。民營診所起步之初很難,門檻高、投入大、回報週期長且難管理。一旦後期資金流擴大,運營風險又會增加。同時,與公立醫院一樣,民營診所也存在設備更換、人才培養、醫院管理等方面難題。儘管近些年監管層面也在管控民營醫院,但效果不大。”

談到小診所的規範管理,其表示,“發達地區管理這些民營診所相對來說會容易很多,但對於小地方而言,違規、違法的民營診所是歷史問題,很難做到一刀切,也容易引起群體性事件。現在很多民營診所遊走在合法與不合法之間,不過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這些民營診所應該會逐漸被市場淘汰。”

對此問題,上海九澤律師事務所黃戈律師也表示,“當前,我國非法經營的小診所肯定是存在的,也有不少像李躍華這樣遊離在法律之外的‘民間醫生’,相關部門對於他們的治理確實存在難度。一些偏遠地區的民間醫生確實緩解了病患痛楚,倘若將他們一棒子打死,會損害病人利益。但是,放寬管理規則又會給江湖騙子有機可乘。”

他同時補充道,“但是,我國對於醫生和醫療機構的還是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即,醫生從醫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必須執證上崗。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同時,相關診所也要求根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取得相關證件,並且按規定定期接受檢查。”

2019年5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醫保局制定《關於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意見》,提出在十大城市試點,將診所設置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

對於此政策,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診所設置由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無疑將有效釋放巨大能量,使更多有資質的醫生從此有望擁有私人診所,私人診所未來也有望成為基層醫療的主要形式。

但是,業內人士也同時提出,私人診所的管理是個難題,當前仍需嚴格監管,這主要包含三方面。首先,當從源頭嚴把資質關口,務必對醫生職稱進行嚴格把關。其次,強化個體診所醫療全程監控。當下個體診所日常管理散漫,制度不完善,缺乏約束。職能部門應當將診所納入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及時建立信息系統記錄診療信息,完善日常實時監督。最後,應當將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納入誠信體系,建立聯合懲戒長效機制。

記者 黃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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