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什麼樣的小產權房可以買?

馬松


一般來說小產權的一般都不要購買,太多坑了。如果地段可以,有人接手出租的就謹慎考慮!因為現在國家對於物業出證是不動產權證,有明確產權的才有保障。有產權的物業每一分的租金都是純利潤,小產權太多的不穩定因素了,認準紅本吧親



順德公講樓市


您好!小產權房本身不合法,無論什麼樣的小產權房不能購買。

雖然所謂房產中介提出不負責任的專業意見——“小產權房可以放心買,只要買入住率高、數量大的小產權房社區,這樣法不責眾,一旦出問題可以團跟開發商和政府談判”。但這完全是不負責任的言論,一旦購買之後風險很大。

下面將從小產權房定義、風險兩個方面展開說明:

第一,什麼叫小產權房?為什麼小產權房不合法?

小產權房是一類“違法建築”的總稱,主要違法原因包括土地實際用途不符合原有規劃用途、或者土地實際使用人不符合原有規定。目前市面在售的小產權房主要包括:將村集體擁有產權的土地,賣給非村集體成員居住;將非住宅用地建造商業住宅。

小產權房本身不合規,也沒有產權,所以買方不受法律保護。由於部分小產權房項目是由村集體或地方政府主導開發的,所以購買的時候會有所謂的“產權證”,不過請注意分辨“小產權證”和正規商品房的“產權證”的差別。這種“產權證”只能做登記作用,在法律上並不能反饋房屋的產權。

第二,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

1、購買過程不受保護,賣方隨時可能反悔收回房屋,買方的利益也無法受到保障

因為小產權房本身不合法,所以購買過程也不受保護,簽署的《購房合同》只能算是“君子協定”,其中的違約條款也形同虛設。即使一方違約,另一方也無法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最常見的“小產權房”違約案例就是賣方以“合同不合法”為由終止買賣雙方關係。通常出現在房價漲幅較為明顯,賣方覺得自己賣便宜了;或者是房屋要徵收拆遷了,“據說有賠償”的時候。

根據中國法院網總結的關於小產權房合同糾紛處理方法:在買賣雙方中任一方以“合同無效”為由提出終止交易的訴求時,賣方應返還房款並賠償相應的裝修費用,而買房應騰退房屋;至於賣方是否應該補償土地升值收益和拆遷所獲補償,並沒有獲得明確的結論。所以這對買方的保護力度非常微薄。

更嚴重的是,反觀歷史判例,仍存在部分案件,賣方最終連購房款都沒有歸還給買方,而造成買方巨大的經濟損失,最後“房沒得著、錢也沒有了”。

2、在徵收拆遷時候,可能要面臨房子沒了,還要賠償的情況。

小產權房本身就屬於違法違規建築,即使遇到徵收拆遷,完全可以對房主不予補償,甚至可以處予罰款。但如果從實際社會效應來說,小產權房存量巨大,不能忽略小產權房主群體體量所帶來的輿論反響。更何況,部分小產權房也是因為地方政府或政策遺留問題導致的。如果“一刀切”地強行徵收、不予補償,對房主既不公允,也缺乏情理上的照顧。

雖然在大家的認知中,拆遷一定會帶來補償。但對於小產權房來說,這個法則並不成立。目前針對小產權房徵收拆遷的補償與罰款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參照目前深圳實施的標準,可以總結出來以下規則:

  • 補償方式分為“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

  • 對於村集體成員,符合“一戶一棟”標準的(也就是一戶只有一棟小產權房,且使用面積不超過480平方米的);對於非村集體成員,每戶擁有150平方米以下的小產權房的,免繳納罰金;其他情況,視情節輕重,繳納20-150元/平方米的罰金;

  • 需要補償10%-300%的國有土地出讓金,計算標準為公告基準地價。

也就是說,有補償、也有罰款,同樣也要補繳之前沒交的土地使用出讓金。

至於最終這幾個數相疊加之後,到底是補還是罰,誰都說不清楚,所以針對徵收賠償/罰款的風險非常高,弄不好就是“房子沒了,還得賠錢”

第三,其他替代方式

其實很多購房者知道小產權房違法,還要買無非就是因為它便宜,且不受購房資格和限購政策約束。但畢竟小產權房無法貸款,而購買正規商品房,還是可以使用貸款,且對於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並不高。所以其實僅考慮目前的現金流壓力,對於部分購房者來說,還是可以承擔購買正規商品房的。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儘量購買商品房,如果缺錢,買不起商品房,也只能無奈考慮小產權房。

購買小產權房注意同時具備以下幾點,缺一不可。

1. 土地性質是建設用地。

2. 村委會統建樓,並且購房合同有村委會蓋章、村支書籤名。

3. 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符合規劃。

4. 距離高速公路、鐵路或者水庫等國家基礎設施,符合規定的距離。

5. 現樓。

6. 樓盤有一定的規模,不是一兩棟樓。


月兒2010的小窩


不要把違章建築和小產權房等同起來。小產權房本身是合法的,只是產權性質不同,用途不同,不能做為住宅性質的70年產權商品房俗稱小產權房。

1.商住兩用,商業辦公類產權的,這是可以正常交易的,有產權證的使用年限40-50年商業性質產權房,也有人叫他小產權房,是放心購買該有的權利都有。

2.一類地方政府的集體產權房,軍產房。這類型的房產都有特定人員才能擁有,買賣是違法的,而且爭議也比較大,如果不是特定人員就不要去購賣。

3.個人產權,以前宅基地管理沒現在這麼嚴,有些人或幾戶人聯合取得較大宅基地,並辦理相關合法手續擁有個人房屋產權,通過簽署房屋共建協議擁有其中某套房的使用權及相關權利還是有所保障的,可以謹慎參與。


陳雙木199


買小產權需知:原地皮主證件,歷史遺留普查證件09年,轉讓合同或合資建房合同,律師樓見證,資金轉帳憑證等等所有資料一份不能少,這些證據鏈也是確權和以後交易的保障;目前深圳確權的有福田區和光明新區案例,最為典型的白石洲拆遷業主方案。。歡迎隨時諮詢深圳小產權,深圳拆遷房以及深圳商品房相關問題;小朱期待大家互相商討。


a售樓小朱


小產權房(不包括農宅)是高房價下催生的特殊的產物,人人知道有風險,但還是有人去買,其實都是被逼無奈,不得不去冒險。有媒體稱,全國小產權房數量驚人,深圳最多,有大約1000萬人住在小產權房裡。如此天量的小產權房存在,已經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相信遲早會解決。

還是那句老話,小產權房能不買儘量不買,如果非買不可,就買村委會的統建樓。國家已經在考慮推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這類小產權最有希望有條件轉正。

對於小產權房,筆者有篇文章《小產權房出路在哪裡?這類小產權絕對不能碰》,有興趣的讀者不妨看一看。


小豬房論


小產權理論上是不可以買賣的,甚至有的人正是因為價格便宜才選購小產權。但是小產權房存在很大的風險,如果購房者購買了,會對之後的居住有很大影響。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有哪些呢?

1、不能貸款 不能過戶由於土地性質的原因,小產權只有居住功能,就連購房貸款都不能辦理。如果購房者買了小產權房子,不僅不能向銀行貸款,還不可以抵押,不可以按揭,也不可以到房管局去過戶,理論上不可以買賣,如果要私下買賣,也只有一紙合同或者協議而已,沒有房產證。

2、易出問題 維權難如果購房者選購了小產權房,並和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交付房款後,遇到政府整頓小產權房,那麼可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

3、物業和其它權益得不到保障一般而言,小產權的小區管理可能跟不上現代化的管理模式,因此物業服務得不到保障。除此之外,購房者在購得小產權房後,一旦遇到政府徵地拆遷,無法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


白飛飛5874


一般而言,小產權房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農村集體組織經一定的批准手續後,在自由的農民集體土地上修建的村民住宅用房。在房屋建設完成分配給村民後,農村集體組織將剩餘部分的房屋賣給本集體組織之外的個人。另一種情況是農村集體組織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續,以營利為目的,擅自在自有的集體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該類房屋往往也冠以“農民新居”或“新農村建設工程”等名義,但是建設的目的主要向本集體組織之外的不特定人員進行銷售,該類房屋的實質是違法建築。對於這種情況,由於房屋本身不合法,法律是不保護因此類房屋產生的法律關係的。好律師網參考


不愛穿花衣服的女人


一般來說,國家政策在那裡,什麼叫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就是沒有紅色的房產證,只有綠本,像這樣的房子就是國家一般不認可的,不比商品房,可以買賣交易,這種小產權房一般一棟樓只有一個房產證,可以住,就是一般不能交易,不過這種小產權房比商品房便宜,居住是沒有問題的,一般家裡經濟不是特別寬裕的話,我覺得買小產權房也沒有什麼,就算到時候政府想拆也得案住房面積好像是1:0.8的比例,商品房就是1:1,甚至更高的比例來賠償。


於壹161049883


正規的新民居可以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