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一男子逃澳18年遭遣返 涉案360万人民币

一男子逃澳18年遭遣返 涉案360万人民币

刘某被指造成受害单位经济损失360万元人民币。(《悉尼先驱晨报》图片)

一名刘姓男子因入狱后无法续签签证,而被驱逐出澳大利亚。他据报是首位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遣返回中国的澳大利亚签证持有者。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该男子早前在澳大利亚被判处至少12个月监禁,被要求遣返。

联邦政府消息人士称,他的所有的签证选项已穷尽。他是被驱逐出境,而不是引渡。

新华社周二的报道表示,中国公安部通过“与澳大利亚执法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并“在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驻悉尼总领馆的协助下”,成功将外逃18年、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嫌疑人刘某遣返回国。他是“中国警方首次从澳大利亚遣返经济犯罪嫌疑人”。

刘某被指未能在中国履行一份360万人民币(约合75万澳元)的合同,而是在悉尼一家银行将受害单位的钱款变现。他于2001年逃往澳大利亚。

新华社所述的案发经过称:“2001年7月1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其公司与受害单位签订合同,约定为受害公司代转相关费用。但刘某在收到受害单位的信用证付款后,未履行相关合同,而是在澳大利亚中国银行悉尼分行变现,造成受害单位经济损失36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刘某逃至澳大利亚。”

《悉尼先驱晨报》称,澳中引渡条约被搁置以来,(未来)任一引渡行动都将会开创具有重要意义的先例。

在刘某案件中,新华社提到了中澳警方的合作。报道称:“刘某出逃以来,中国警方一直与澳大利亚执法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提请澳方对刘某开展调查。经多方共同协作努力,刘某最终于近日从澳大利亚被遣返回北京。”

此外据报道,中国公安部也借此案表明海外追逃的决心:“境外不是避罪天堂,刘某被遣返回国,彰显公安机关‘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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