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江西銅鼓縣委原書記羅光榮被提起公訴

日前,江西省銅鼓縣委原書記羅光榮(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新餘市人民檢察院向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羅光榮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新餘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羅光榮在擔任宜春市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中共銅鼓縣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羅光榮簡歷

江西铜鼓县委原书记罗光荣被提起公诉

羅光榮(資料圖)。

羅光榮,男,漢族,1971年10月生,江西高安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8月參加工作。

1995年8月至1999年1月,任高安市上湖鄉黨委委員、副鄉長;

1999年1月至2000年1月,任高安市黃沙崗鎮黨委副書記;

2000年1月至2004年1月,任宜春市旅遊局副局長;

2004年1月至2006年6月,任宜春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

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銅鼓縣委副書記;

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任宜春市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局長,宜春市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任宜春市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黨工委書記;

2016年3月,任銅鼓縣委書記。

2019年8月,被免去中共銅鼓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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