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失信寡助”的老賴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語出《孟子·公孫丑下》,是說站在正義、仁義的一方,就會得到多數人的支持幫助。相反,違背道義、仁義,必然陷於孤立。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落水法庭就遇到了一位“失信寡助”的老賴。

案情回顧:

徐某與付某系朋友關係,2018年12月,被告付某因資金週轉困難先後向原告徐某借款55600元,並於2019年4月13日補寫欠條一份交由原告徐某收執;2019年3月19日,被告付某再次向原告徐某借款10000元,並於當天書寫欠條一份交原告收執。

到期後,被告一直未向原告償還借款,經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為此,徐某向本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付某償還借款65600元。

經法庭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由被告付某償還原告徐某借款55600元,該款自2019年7月起每月30日前償還6000元,至還清日止。然而付某在調解書生效後也一直未向原告償還借款。

2019年10月15日,申請人徐某向落水法庭申請執行。法官隨即聯繫被執行人付某,付某很“配合”地說:“來了,馬上到法庭了,麻煩法官再等等我”。然而,一直等到下班時間也不見其蹤影。在其後的時間裡,付某一次又一次的透支法庭對他的信任。他常假意配合辦案法官,甚至主動致電辦案法官說:“我今天幾點幾點到法庭,麻煩法官等等我。”但最終付某依舊是故意拖延,拒不履行。

“失信寡助”的老賴

案件執行一拖再拖,近日,付某來到法庭,還幻想著找藉口拖延,然而執行法官早已看穿其謊言,鑑於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依法作出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當執行法官正準備將其送拘留所時,付某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趕忙向執行法官求情道:“法官大人,可不可以開恩,讓我先打電話給我朋友,他們知道我被拘留了一定會送錢來幫我的,給我一點時間。”

然而,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付某從下午兩點一直打電話給朋友尋求幫助,但打了兩個多小時電話,幾乎用盡渾身解數,依舊沒有一個人願意幫他,或許他的朋友也早都看清他的面目。最終,他不得不懇請父親來為他承擔償還擔保責任。基於此,法庭依法提前解除對其司法拘留。

“失信寡助”的老賴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案件中的付某,在透支自己的信用之後,終於嚐到了“失道寡助”的惡果。誠信作為最基本的道德素養,是做人的基本準則,更是當今社會公平正義得以彰顯的重要支撐。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則衰,一個沒有擔當、沒有誠信的人,無論何時何地,都必將寸步難行。

特別申明:本文“老賴”特指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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