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懸!報廢車輛上路危害大 解體報廢及時除隱患

為確保轄區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積極營造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大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全方位開展對易肇事肇禍交通違法集中整治。11月24日,大方交警七中隊在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輛報廢車輛,並於12月3日對該車進行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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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下午16時許,七中隊在貴畢路上執勤巡邏,巡邏至廣成線(貴畢路)1582公里加300米處時,發現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南駿牌輕型自卸貨車,執勤人員立即攔下該車接受檢查,當檢查駕駛人陳某春(男,33歲,大方縣雙山鎮木格村人)的證件時,發現該車未按規定進行審驗和投保,接著,檢查車輛時發現該車的發動機號和車輛識別代碼均被打磨。於是,執勤人員依法將該車扣留至七中隊,對駕駛人陳某春進行批評教育,並告知其車輛要進行解體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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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大方交警七中隊通知車主陳某春對該車進行強制報廢,在民警的現場監督下,該車主對車輛進行解體報廢,及時有效地消除了交通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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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交警溫馨提示:由於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車管部門依法不予辦理過戶手續,保險公司也不對其進行保險。而報廢車輛機械性能下降極易誘發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報廢車輛車主不但要獨自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而且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交通事故當事人不是原報廢車輛車主,新車主在不願意承擔賠償責任時,原車主還是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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