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鄖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強制報廢一輛逾期未檢“營轉非”校車

 鄖西在線訊 通訊員李茂康

報道: 11月25日,鄖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強制報廢一輛逾期未檢“營轉非”校車,及時消除一起重大交通安全隱患。

鄖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強制報廢一輛逾期未檢“營轉非”校車

  經查:2018年8月,鄖西縣彩虹幼兒園法人代表吳某明(男,50歲, 鄖西大道145號)從啟明星幼兒園購得兩臺二手校車,同月市車管所批准其中一輛鄂C411**號“東風牌”大型普通客車註銷標誌牌,改為非營運車,取消校車營運資格。該幼兒園平時僅需一臺校車即可滿足接送需要。11月15日,經縣交警大隊車管所電話聯繫該校,校方負責人稱:“鄂C411**號“東風牌”大型普通客車已停運長達半年時間,逾期也未年檢。後經車管所上網查詢,發現該鄂C411**號“東風牌”大型普通客車(於2011年入戶登記,保險有效期至2018年8月,報廢期至2026年),系2018年8月從鄖西縣啟明星幼兒園購回的二手車並辦理過戶手續,已停運長達半年時間,逾期未年檢。經副大隊長馬健斌上門做工作,校方願意作報廢處理。

  25日下午,鄖西交警大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副大隊長馬健斌的親自監督下,十堰市鄖西慎遠廢舊回收公司工作人員依法對鄂C411**號“東風牌”大型普通客車的發動機、變速箱、方向機、大梁、前後橋等“五大總成”進行了現場拆除解體報廢,並由車管部門收回號牌、註銷原車輛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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