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 副縣長出庭應訴!陽信縣“告官見官”

2018年至今,陽信縣行政機關共涉及行政訴訟案件40餘起,行政機關負責人全部出庭應訴,出庭應訴率、履行法院行政裁判率均為100%,走在全市前列。其中,以縣政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為8起,縣政府副縣長王玉強全部出庭應訴。

2019年4月,在某農資門市訴陽信縣綜合執法局、陽信縣政府不服行政處罰及複議一案中,副縣長王玉強作為縣政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該案開庭審理前,副縣長王玉強與當事人面對面交流,聆聽當事人對行政機關工作提出的問題,瞭解當事人訴求,安撫當事人情緒,引導其按照合法途徑解決訴求,通過面對面交流,更有利於化解矛盾、解決糾紛,該案最後以當事人撤回起訴完結。

2019年5月,王某、李某等三人不服陽信縣人民政府、陽信縣公安局治安行政處罰、複議案在無棣縣人民法院行政庭開庭審理。庭審從上午9點一直進行到13點。4個小時的時間,副縣長王玉強全程參與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公安局法制室負責人、司法局行政應訴工作人員旁聽案件審理。“以前對出庭應訴多少有些牴觸,還要搜身、體檢,覺得麻煩、丟面子。今年參加了幾場庭審,感觸很深,要建設法治政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最基本的要求,而且參加庭審也是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我感覺受益匪淺,”王玉強說。

機構改革以來,陽信縣司法局主動出擊,認真履職,以法治政府建設為目標,積極推進行政應訴工作,強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建設,著力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雙百工程"助力法治政府建設平穩推進。

力健全應訴機制,確保能“出庭”。

一是出臺《陽信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則》等制度,明確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應訴責任單位、應訴工作程序等。

二是建立行政應訴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建立“月分析”制度,每月月初縣司法局與縣法院完成對上月案件判決情況、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的彙總分析工作。

三是加強應訴監督。建立應訴案件備案制度,應訴機關在收到法院判決後向縣司法局提交備案報告,載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及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情況等,壓實行政應訴責任,督促負責人出庭。

全力提升應訴水平,確保能“出聲”。

一是加強行政應訴能力培訓。邀請縣法院行政庭法官作輔導報告,有力地解決了行政機關負責人程序觀念淡化、支持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力等問題。

二是組織庭審觀摩。通過典型案例強化法治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進一步提高應訴能力。

三是充分發揮縣黨政一體法律顧問智囊作用。組建10人專業化法律顧問隊伍,由法律顧問輔助出庭,緩解行政機關負責人壓力。

多途徑化解行政爭議,確保能“出彩”。

一是在全市率先成立陽信縣行政爭議和解中心,努力打造有特色、可複製、可推廣的“鮮活樣板”,切實提高行政爭議和解的規範化、制度化水平。2019年以來,我縣和解中心共受理行政爭議32起,成功化解16起,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糾紛。

二是對於不能和解的,充分做好出庭應訴各項準備工作,及時提交行政訴訟答辯狀和答辯證據材料,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矛盾。

三是不斷完善行政司法良性互動機制,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進一步形成合力,依法預防和化解行政糾紛。

下一步,陽信縣將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契機,補短板、強弱項、激活力、抓落實,通過做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各項具體工作,全面推進“法治陽信”建設,營造最優的法治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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