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經到了2019年,新的一年在面對徵收拆遷的過程中大家一定要注意這些事情,對於那些正確的農村集體土地在徵收過程中所要走的法律程序一定不能被忽視,還要注意當農村集體土地被徵收之後轉化為國有土地,那麼被徵收人一定會是獲得相應的補償。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2019年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過程對安置補償怎麼樣才能走法律程序?
首先來收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安置補償的正確法律程序。
第一是要確定建設項目。
拆遷的過程中,土地管理部門會對要徵收的土地先進行一個審查,最後再提出預審報告,這個期間徵收方必須向當地的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報告。
第二是土地徵收申請審查不能少。
拆遷方對自己要先對拆遷的土地項目進行一個用地申請,由縣市級以上的部門進行審查之後擬定專門的方案,經過審核同意,才能做出批准。
第三是批准徵收土地。
這個過程只能由省級以上政府部門才具有權限。
第四是有關征收土地公告的。
拆遷方案經過批准之後,拆遷方會做出具體實施,對徵收拆遷土地進行一個公告,沒有正確公告的被拆遷人在拆遷過程中可以拒絕簽字。
第五是徵地拆遷補償登記。
被拆遷人在公告期限內可以做出徵收補償拆遷登記,對有土地房屋證件的房屋先進行一個登記,沒有證件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再來進行。
第六是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有關部門會根據實際批准後的徵收拆遷補償方案來擬定安置補償方案,並要進行公告。
第七是聽取意見。
聽證會的舉行是為了讓被徵收人的意見得到發表,在持不同意見的情況下可以在10個工作日之內向當地部門提出。
第八是市縣批准徵地補償方案。
市縣級的行政機關會根據所批准的補償方案作出最終的公告,並且要聽取被拆遷人的意見。這個階段最終的補償方案落定的時候如果補償過低被拆遷人可以拒絕簽字,向有關部門申訴或者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
第九是有關征地補償的各項費用。
徵地補償的各項費用應該由當地的徵地拆遷部門在三個月內全額支付,市縣級土地政府有監管責任。
2019年集體土地,這時候已經安置不上標準,包括這些方面。
首先是土地補償費。
它的計算方法是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等於該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如果不能夠保持當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麼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也不得超過土地年產值的30倍。
其次是土地附著物物以及青苗補助費。
法律規定在拆遷過程中,如果土地上有附著物以及青苗的時候,那麼也應該按照當地標準來進行補償,因為這些東西都是歸屬被拆遷人所有的。
最後就是安置補助費了。
它的計算方法是用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乘以平均安置補助費標準。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也應該等於被徵收的耕地數量來除以徵收單位平均每人所佔有的耕地數量。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它的補助費標準等於該徵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6~10倍。
最後如果被徵收拆遷之後,農民沒有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那麼增加了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產值的30倍。
國務院也會根據社會以及人民生活發展水平,對於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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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在明律師”曾參與立法、擔任過法律課堂講師、在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國行為法學會客座教授、遵循“只為被拆遷人維權”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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