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5 福州出臺政策鼓勵辦民宿 申辦民宿需要這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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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臺政策鼓勵辦民宿  申辦民宿需要這些條件

近日,福州市第一家民宿三落厝在連江丹陽鎮誕生。

為充分發揮福州旅遊資源優勢,規範民宿經營,提升民宿管理,福州市公安局根據市政府辦公廳《促進民宿業規範發展的意見》告知單意見,本著“政府主導、公安參與”原則,主動服務全市旅遊建設發展大局,積極適應從“美麗榕城”到“美麗鄉村”的旅遊產業發展新變化,探索在全市啟動民宿建設,創新民宿管理新模式,主動引導轄區民宿向“合法化、規模化、精品化”方向發展。

福州出臺政策鼓勵辦民宿  申辦民宿需要這些條件

民宿是什麼?

如何才能符合規定?

由什麼機構來管理?

讓榕警君來告訴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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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定義與範圍

(一)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國家旅遊局關於印發農家樂建築防火導則的通知》規定,農家樂(民宿)是指位於鎮(不包括城關鎮)、鄉、村莊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進行改造的,為消費者提供住宿、餐飲、休閒娛樂、小型零售等服務的場所。另根據《福建省旅遊條例》規定,在鄉村和旅遊景區、風景名勝區等特定區域,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租賃他人住宅,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牧漁生產活動,開辦民宿,為旅遊者提供住宿、餐飲等服務。

(二)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 公安部 國家旅遊局關於印發農家樂建築防火導則的通知》規定,民宿經營用客房數量

不超過14個標準間(或單間)、最高4層且建築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超過上述規模或新建的農家樂(民宿),應符合《農村防火規範》、《旅館建築設計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要求。該導則中民宿建築不適用於土樓、地坑院、窯洞、氈房、蒙古包等傳統建築。另根據《福建省旅遊條例》規定,民宿的建築、設施設備和經營服務應當具備必要的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條件和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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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制

根據《文件辦理告知單——促進民宿業規範發展的意見》規定,民宿業以屬地管理為主,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組織旅遊、公安、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因地制宜對本地民宿業發展實施管理,做到促發展、保安全。據此可知,民宿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相關指導意見,申請者可以根據指導意見按規定材料和流程申請。民宿業主及經營管理者負經營管理主體責任,

民宿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履行轄區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負行業監管職責。

3

申報對象

社會法人或自然人均可申報經營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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