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內控不規範華大基因遭監管“爆錘”:多計淨利潤1234萬 向關聯方“輸血”0.31億

內控不規範華大基因遭監管“爆錘”:多計淨利潤1234萬 向關聯方“輸血”0.31億

“圈地門”危機剛過,華大基因(300676.SZ)又遭監管爆錘。

4月4日晚,華大基因公告稱收到深圳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存在“部分項目型收入核算與會計政策不一致”、“公司治理不規範”等問題,記錯收入金額高達1415萬元。

這一結果直接導致公司2017年年報披露的淨利潤多計了1234.94萬元,佔公司當年年報披露淨利潤數據的2.91%。

另外,華大基因子公司在與華大智造交易時還存在向關聯方輸血的行為,實際支付金額比合同金額多出了0.31億元。

内控不规范华大基因遭监管“爆锤”:多计净利润1234万 向关联方“输血”0.31亿

具體內容如下:

一、由於訂單型收入確認依賴的系統存在漏洞,影響淨利潤合計74萬元,使得2017年淨利潤累計少記了10萬元。

(1)在訂單型業務因跨期撤銷交付,導致相關收入成本核算跨期問題,使得2017年公司少計收入收入50萬、淨利潤42萬元。

(2)公司訂單型業務存在樣本編碼重複並導致收入重複核算問題,使得你公司2017年多計收入38萬元、淨利潤32萬元。

此外,證監局指出華大基因以郵件對外發送檢測報告時,收件人郵箱信息無書面核對記錄,如收件人郵箱名後綴為@qq.com, 存在無法準確核實報告收件人為醫院工作人員、代理商或檢測患者的情況,難以準確判斷收件人是否屬於合同約定對象,業務規範性難以有效保證。

二、部分項目型收入核算與會計政策不一致,使得公司2017年淨利潤多計了1244.94萬元,多計營業收入1327萬元。

證監局指出,華大基因在確認項目型服務時,部分項目複核日期與發送結題報告發生時間或對方郵件回覆確認時間跨度超過30天,相關收入核算與會計政策不一致,並因此存在收入確認跨期問題。經查,因上述情況,使得公司2017年多計收入1327. 94萬元、淨利潤1244.94萬元。

三、規範運作程度不高,向關聯方付款金額比合同規定的金額多了0.31億元。

證監局指出華大基因世紀之星的《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均為華大控股的財務制度,

另外,華大基因存在公司關聯方員工參與公司研發、審批和項目跟進工作的情形,如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的博士宋某,參與了2017年和2018年你公司的“非小細胞肺癌ctDNA檢測試劑盒(NGS)註冊申報項目”和“結直腸癌早篩多重甲基化PCR技術開發項目”,且作為第一個項目研究成果中一項專利的第一發明人。

三是存在公司向關聯方預付款項金額超過合同約定的情形。經查,公司子公司深圳華大基因生物醫學工程有限公司與公司關聯方華大智造簽訂的合同編號為13100-600086號採購合同,合同金額為1.28億元,合同約定付款方式為“100%預付”,但實際在合同簽訂後你公司支付了1.59億元。

深圳證監局要求華大基因進行整改,並提交報告。

由於華大基因過度業務運行和會計核算高度依賴信息系統,深圳證監局要求公司對對包括業務系統在內的IT系統存在的漏洞進行自查糾正,確保信息系統與業務流程的有機銜接,併合理分配 IT人員權限。

同時指出公司應強化財務部門與業務部門的銜接,財務部門應主動了解相關業務的具體實施進度,督促業務部門及時向客戶獲取有關確認單據,確保相關項目收入、成本核算的規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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