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最新!百色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例

今年以来,百色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问题。

现将百色市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最新!百色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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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岳圩镇财政所专管员吴永教利用职务便利充当走私“保护伞”问题。

2017年12月2日至12月26日,吴永教作为反走私执行点第一组组长,伙同本组守卡人员莫某奎、农某敏、农某成收受走私老板、中介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58000元,并分配给共同违纪违法人员,其个人分得40700元。2018年6月,吴永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田阳县玉凤镇坡旺村行马屯组长梁正远为赌场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22日,梁正远多次在田阳县玉凤镇坤平街桥头,为黄某护等人开设于旧粮所、那停的赌场放风、看路,并从中获利800元好处费。2017年11月8日被田阳县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0.3万元。2018年6月,梁正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败坏党员形象,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必须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起来,紧盯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严肃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用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与涉黑涉恶问题作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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