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 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曾經被彈劾過嗎?

伊麗莎白·尼克斯是美國,最高法院法官終身任職,除非他們辭職、死亡或被彈劾並被免職。他們終身任職的原因是使他們能夠在不受政府行政或立法部門壓力的情況下做出決定。自最高法院於1790年首次開庭以來,已經有112名法官,只有一名被彈劾。

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曾經被彈劾過嗎?


1804年,美國眾議院投票彈劾助理法官塞繆爾·蔡斯。作為獨立宣言的簽字人,蔡斯於1796年被喬治·華盛頓總統任命為美國最高法院法官。作為一名聯邦主義者,蔡斯惹惱了托馬斯·傑斐遜和他在國會的共和黨盟友,並在幾次審判中被控以出於政治動機的黨派行為。然而,1805年,大通被參議院宣告無罪,這一決定有助於保障司法獨立。他在法院任職,直到1811年去世。

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曾經被彈劾過嗎?


1969年,Abe Fortas成為第一個——迄今為止——在彈劾威脅下辭職的最高法院法官。Fortas於1965年被林登·約翰遜總統任命為法院法官,由於財務不當,他被迫辭職,因為他同意擔任一名因證券欺詐而被調查的男子的家庭基金會的有償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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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塞繆爾·蔡斯之外,在美國曆史上,另外14名聯邦法官(由總統任命並經參議院確認)被彈劾,罪名從在法庭上酗酒到收受賄賂不等。第一次彈劾是在1803年,最近一次是在2010年。八名法學家被參議院定罪並被免職,三名被無罪釋放,三名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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