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23歲小夥捐獻器官救3人,妻子因當地風俗,有家不能回


2015年10月26日,江西高安市汪家鎮燕溪村,朱思泉的妻子帶著剛出生的女兒暫住在村口一間租來的小房裡。

據悉,因當地風俗——喪夫一月不能回孃家,朱思泉的妻子在丈夫遺體捐獻同意書上簽字後,就只能帶著剛出生的女兒暫住在村口一間租來的小房裡。

8月31日凌晨,23歲的朱思泉應朋友請求,騎摩托車前往長運汽車站接站,行駛到半路時,後方突然闖出來一輛黑色小轎車,與朱思泉發生嚴重追尾。朱思泉被送往醫院搶救,但一直未能清醒過來。後經交警調查,當時肇事司機屬於酒後醉駕。

因傷勢過重,朱思泉在醫院搶救了20多天後,還是沒能挽回他的生命。9月21日傍晚,醫生宣佈朱思泉進入了腦死亡狀態。而此時,朱思泉妻子肚子裡的寶寶也快要出生了。

9月22日凌晨,在徵得所有直系親屬簽字同意後,朱思泉的妻子在遺體捐獻同意書上簽字。

隨後,江西省紅十字協會工作人員和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器官移植科的專家們,在手術室為朱思泉舉行了莊重的默哀儀式,併為朱思泉進行了器官捐獻手術。

朱思泉共捐獻了一個肝臟、兩個腎臟及一對眼角膜。專家們連夜趕回南昌,第一時間為三名器官衰竭亟待器官移植的患者進行了器官移植手術,並獲得成功。

圖為朱思泉器官捐獻三天後出生的女兒,這個幼小的生命出生後,連看一眼自己親生父親的機會都失去了。

圖為朱思泉的遺體捐贈證明。據悉,朱家原本依靠朱思泉和父親打工維持生計,而父親患有糖尿病後,家庭重擔落在了朱思泉身上。如今,而朱思泉卻遭遇飛來橫禍,光醫療費用就花費了10多萬元,肇事方家中也沒錢賠償。未來兩個孩子如何健康長大成人,朱思泉治療期間欠下的一大筆債務如何償還,是朱家面臨的最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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