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冒充軍人騙財騙色!男子二審加重刑罰

來賓“90後”男子黃某在短短兩年多時間裡,冒充軍人騙取多名女子的信任,不僅騙色,還騙取了70多萬元的現金和財物。一審被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在檢察院的抗訴下,近日,來賓市中級法院加重刑罰,以詐騙罪改判黃某為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冒充軍人騙財騙色!男子二審加重刑罰

網絡圖

黃某是興賓區人,本科畢業後便走上工作崗位,後跟他人合夥做工程失敗,負債累累。2016年6月,黃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廉某,兩人在微信上聊了一段時間後開始見面。發現廉某家境殷實,是個“富婆”,黃某決定與對方發展為男女朋友。

為了獲取廉某的信任,黃某編造“北京武警總隊武警”的身份,聲稱自己在北京工作,並掏出其花2000元網購的一本假軍官證給廉某看。從小就崇拜軍人的廉某,對對方的身份不再懷疑。黃某覺得時機成熟,遂開始編造給父親買菸、還房貸、買車、做手術,以及給領養的小孩交學費等各種理由向廉某“借錢”。直到2017年11月案發時,黃某共騙取廉某現金65萬元。

2016年9月,在與廉某交往的同時,黃某還通過微信認識了女子覃某。黃某用同樣的手段騙取了覃某的信任。後來覃某的丈夫犯事被抓,覃某希望黃某動用各種關係幫助其丈夫假釋。黃某趁機騙取對方5000元,後又索要2000元去“打點”關係。見黃某不斷要錢,覃某放棄了假釋丈夫的念頭,讓黃某將錢退還,但黃某一直找藉口不予退還。

2017年7月,黃某又通過微信添加上女子藍某為好友,再次行騙。最終騙得現金5.68萬元。

黃某供稱,他在2015年還以同樣手段騙取過多名女子的錢財,且這些女子大多與其發生過兩性關係。

2018年3月,興賓區法院一審認為,黃某的行為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

其後,興賓區檢察院提出抗訴,認為黃某的行為既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又構成詐騙罪,應從重定罪處罰。

近日,來賓市中級法院二審之後,以詐騙罪改判黃某1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萬元。

來源 | 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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