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違法佔地2000平方米修建豬圈 咸豐一養殖場被法院依法強制拆除

違法佔地2000平方米修建豬圈 咸豐一養殖場被法院依法強制拆除

9月7日上午,在咸豐縣高樂山鎮,30餘名法院幹警正在冒雨強制執行一起非訴行政處罰糾紛案,經過一天的努力,順利拆除了咸豐縣某牲豬養殖場違法佔地修建的5棟建築物和其他設施。該案的順利執結,還成功化解了一起中央環保督察組督辦的環保投訴信訪案。

违法占地2000平方米修建猪圈 咸丰一养殖场被法院依法强制拆除

案情簡介

2008年4月,咸豐縣某牲豬養殖場負責人在高樂山鎮團坡村三組佔地5718.97平方米進行豬場建設,陸續修建了豬圈5棟,違法建築佔地總面積近2000㎡。因該土地類型為旱地,不符合高樂山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屬違法佔地。

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在恩施巡視期間,該牲豬養殖場因建設未辦理環評手續,部分豬圈未建設環境汙染處理設施,糞汙通過滲坑違法排放汙染物,遭到百姓投訴舉報,被中央環保督察組列為督辦的信訪案件。

违法占地2000平方米修建猪圈 咸丰一养殖场被法院依法强制拆除

案件過程

2017年1月,咸豐縣國土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限該牲豬養豬場在15日內拆除在違法佔地上興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違法佔用的5718.97㎡土地原狀。之後,咸豐縣國土資源局又送達了《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但該牲豬養豬場並未履行。

2017年6月22日,咸豐縣國土資源局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書》。法院經審查認為該決定書依據充分,程序合法,處理適當,裁定準予執行。咸豐縣國土資源局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向被執行人咸豐縣某牲豬養豬場發出執行通知書,但因負責人外出務工未簽收,後改為公告送達。

公告期滿後,該牲豬養豬場仍未履行自動拆除違法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義務。咸豐縣法院迅速出擊,連夜制定強制執行預案,周密部署、詳細分工、明確責任,成立以院黨組副書記為指揮長的執行工作隊伍。在執行活動中,還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察院工作人員7人進行全程執法監督。電力、國土、醫院等多家單位及部門支持配合法院執法。

违法占地2000平方米修建猪圈 咸丰一养殖场被法院依法强制拆除
违法占地2000平方米修建猪圈 咸丰一养殖场被法院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地2000平方米修建猪圈 咸丰一养殖场被法院依法强制拆除
违法占地2000平方米修建猪圈 咸丰一养殖场被法院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地2000平方米修建猪圈 咸丰一养殖场被法院依法强制拆除

2018年9月7日上午,雖然下著大雨,但是執行活動仍在緊張有序地進行著……

經過多部門共同努力,一起難案終於順利執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