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買車10個月了,贈品遲遲不給,4s店:員工私下的承諾,與我們無關

對於汽車行業來說,汽車贈品是指客戶和4S店之間不可或缺的怡情之物,能夠恰當的傳遞人們情感的物品。相信很多人在諮詢買車的過程中都會問到,當然4S店的銷售人員也會拿這個作為吸引點,大大提高了消費者的購車慾望,甚至有時為了能更快簽單,還會去領導那裡“申請”更多的贈品。而如果好意的贈品遲遲不能兌現,那豈不是傷害了車主真摯的感情了嗎?

買車10個月了,贈品遲遲不給,4s店:員工私下的承諾,與我們無關

一位魏派(WEY) VV7車主就因為贈品的問題讓他變得煩惱,去年10月份他購買了輛魏派VV7S旗艦車型,當時在4S店裡談的時候,銷售人員明確承諾贈送品牌兒童座椅及掃灰塵的撣子,不過並沒有在合同中註明,只是口頭上的答應,可誰知買車到現在了,承諾的兩個小贈品都未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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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車主講:買車沒過多久自己的第一任銷售顧問因個人問題離職,於是公司安排第二任銷售顧問,同樣承認有贈品,並承諾幫助儘快協調解決,但該顧問不久也由於不明原因辭職,安排第三位銷售顧問協調最終的結果是原所謂贈品承諾系前兩任銷售顧問個人行為,4S店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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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買車的贈品挺讓該車主滿意的,但是由於自己前兩任的銷售顧問的原因,導致提車時就該贈送的兒童座椅及撣子,直到今天並未兌現,現在4S店認為:客戶的購車合同中並沒有這些約定,是原銷售顧問私下的承諾,所以與4S店無關。

經過一段時間的溝通,事情也算有了結果,而這位車主發生的事情也有可能發生在每一位車主身上,提醒各位購車時一定要把雙方約定全部寫入購車合同並加蓋4S店公章,同時自己也要留有備份。而對於4S店來說,應該在醒目位置貼出相關告示,還有就是要把告示內容也同步寫進合同條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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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譽”是所有企業的立身之本,有了問題之後不能把責任推到員工身上,更不能推到離職員工身上。你的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穿著你的工作制服,他說的每一句話都代表整家店,甚至於整個品牌。一句良言:只有真正珍視消費者的企業,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笑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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