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建造新房的人也在逐級增多。如今,國家對農民建房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才能建房。
村民自建住宅是否允許?
進行工程建設又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這些臨沂人關心的問題
如今都有答案了!
近日,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重要通知
明確指出: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嚴格執行“帶圖審批”制度,進行自建住宅建設的,必須提供房屋用地四至圖及房屋設計方案或簡要設計說明。
☆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監督管理工作,可以依法將使用宅基地進行村民自建住宅建設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權委託給鄉、鎮人民政府實施,委託機制由市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
☆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農村集中居住區工程建設的,必須提供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工程設計方案;進行自建住宅建設的,必須提供房屋用地四至圖及房屋設計方案或簡要設計說明(可選用個人自建住宅推薦設計圖集)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版式
通知全文如下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規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
魯建村函〔2018〕27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委)、規劃局: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和《山東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辦法》,規範鄉村建設活動,維護村民合法權益,現就規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監督管理
1
一是明確法定職責。
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監督管理工作,可以依法將使用宅基地進行村民自建住宅建設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權委託給鄉、鎮人民政府實施,委託機制由市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
2
二是嚴格執行“帶圖審批”制度。
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農村集中居住區工程建設的,必須提供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工程設計方案;進行自建住宅建設的,必須提供房屋用地四至圖及房屋設計方案或簡要設計說明(可選用個人自建住宅推薦設計圖集)。
3
三是規範發放程序。
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認真做好《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申領、編號、公示、核發等工作,按法定程序規範發放,做好登記和備案,每季度末將《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發放情況報送上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應當註明許可有效期。《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確需延期的,應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
完善鄉村規劃,提供法定依據
各地要嚴格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實施意見〉的通知》(建村〔2014〕2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改革創新、全面有效推進鄉村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村〔2015〕187號)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山東省2016-2020年鄉村規劃工作方案〉的通知》(魯建村字〔2016〕9號)要求,加快推進鄉村規劃編制,2018年底前完成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編制,2020年底前實現村莊規劃全覆蓋。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在鎮(鄉)規劃、村莊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依法對使用集體土地的建設項目作出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建設項目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加強宣傳培訓,提高法制意識
各地要利用多種媒介積極開展宣傳活動,使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重要性。
1
一是廣泛開展宣傳。
要通過各種形式宣傳普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工作,發揮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提高村民遵守規劃的法制意識。
2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
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鄉村規劃建設監督管理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力度,推進鄉鎮規劃建設管理隊伍建設。
3
三是強化便民服務。
許可機關須將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實施的範圍、內容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申領的條件、申請材料、審查程序、審批時限等內容製作成通俗易懂的文字材料和流程圖表,通過網站公示、公示牌公示等方式向社會公示,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話語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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