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城步依法拆除5处违法建筑

新湖南客户端7月12日讯(记者 郑丹枚 实习生 罗曼 通讯员 阳望春 欧阳志刚)7月11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国土、规划建设、公安、城管等部门及儒林镇130余名干部职工,依法拆除了儒林镇双溪桥村5处违法建筑。

经查,李某如、伍某兰等5户群众未经规划许可在儒林镇双溪村五组绿化用地上修建房屋,违法建筑面积620平方米,严重影响了县城总体规划的实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64条和《湖南省实施办法》第51条之规定,属于违法用地。

为进一步加大打非控违力度,有效保护国土资源,7月上旬以来,该县规划建设局向李某如等人下达限期拆除告知书后,李某如等人拒不履行规定,也未申请复议。7月11日,该县政府办、规划建设、国土、公安、城管、儒林镇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如等5户群众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该县控违拆违办工作人员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巡查力度,执法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从严从快打击非法建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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