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国家人社部调研组调研唐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6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处长王发运、张珂莅临唐河县调研指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省社保局常务副局长王明安、市人社局长王吉波、市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长赵保志及唐河县长周天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等陪同调研。

国家人社部调研组调研唐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当天上午,王发运一行来到兴唐街道景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谈,详细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基层开展情况。

国家人社部调研组调研唐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据悉,唐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作为国家第三批试点县于2011年7月正式启动。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这一民生工程,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多拿出580万元,从2016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中央和省确定标准的基础上,县级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7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元的基础上增加2元,2017年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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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再次调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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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调整最低缴费档次。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取消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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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缴费补贴机制,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

三是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鼓励早参保长缴费。自2014年起,参保人员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再逐年连续缴费的,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养老金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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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目前,全县已参保68.72万人,其中16-59周岁46.98万人,年征缴养老保险费5100万元,60周岁以上22.74万人,年支付基础养老金2.29亿元。(王永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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