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中車高管親屬3年不上班 仍領23萬薪酬

據中國經營報6月23日消息,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中車”)所屬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方股份”)一名員工在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間長期不上班仍全額領取薪酬23.16萬元,該名員工為四方車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方車輛”)高管親屬。6月20日,審計署發佈《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以下簡稱《公告》)透露上述信息。《公告》從廉潔從業、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三方面對中國中車的審計結果進行了披露。審計署發現,2013年1月至5月,長春軌道客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客股份”)及下屬兩家企業超標準購置5輛公務用車,金額合計215.77萬元;2016年,長客股份16名在職高管享受車改補貼32.07萬元的同時仍使用公司統一調度用車。在財務管理審計中,審計署共發現問題5項,包括2016年,天津南車投資租賃有限公司等兩家企業少計提壞賬準備,多計利潤5.16億元;四方股份、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有限公司分別少計利潤8481.5萬元和600萬元;四方車輛多計利潤3764.08萬元;四方股份等4家企業超工資總額列支補貼等工資性支出6479.25萬元。經營管理方面,審計署發現問題最多,共20項,涉及金額超過65億元。其中超億元的問題項目有11項,包括中車集團在2011年9月開工建設的一個項目,因產業政策調整等暫停,已建部分長期無法投入使用,涉及投資9.78億元;長客股份在2016年將部分地鐵車輛生產業務違規分包,涉及金額19.94億元;齊齊哈爾軌道交通裝備有限責任公司一個技改項目2015年建成後產能利用率低,累計虧損8億元。此外,北京北車中鐵軌道裝備有限公司及下屬企業在2009年11月至2014年1月違規多付貨款5.57億元,至審計時仍有2.43億元預付款未收回;2016年,四方股份、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株洲機車”)應招標未招標採購物資和服務3.12億元;同時株洲機車在2008年至2013年支出1.3億元委託代理費,無法提供有效的支付依據。審計署方面還指出,中車集團未按規定退出房地產業務,機車、貨車等產業整合不到位,應收賬款和存貨壓控、虧損企業數量和虧損額逐年雙下降等工作均未完成。就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審計署方面稱,對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中車集團要通過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財務報表、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追責問責等方式進行整改,具體整改情況由中車集團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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