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

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

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
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

6月11日至13日,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本次评估分为召开“四个”(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校长代表)座谈会、工作情况汇报会、现场督导评估及召开反馈会四大部分。

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

“四个”座谈会

11日上午,省督导评估团分别组织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座谈会。座谈会上通过口头询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

工作情况汇报会

11日上午,在县政府3号会议室,由省督导评估团主持召开“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汇报会”。省督导评估团全体成员、州人民政府正县级督学杨小平、州委常委、中共榕江县委书记贺代宏、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龙胜能、县委常委、副县长盛春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军、县政协副主席金文凤等领导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

汇报会上,观看了“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宣传片。随后,中共榕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盛春霞作“榕江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紧接着督导评估团就榕江县教育发展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提问;然后督导评估团秘书长石明光宣布督导分组相关工作安排。

最后,第九届国家级督学、原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督导评估团副团长张承鹄对本次汇报会作了总结发言。张承鹄对榕江县教育发展取得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其指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加快缩小县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并希望各部门各学校积极配合,顺利完成此次督导评估工作。

现场督导评估

6月11至12日,省督导评估团分五小组,通过看、听、问、评、查等方式,对随机抽查的榕江县17所学校(其中小学9所、初中7所、教学点1个)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

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

在学校实地督导评估中,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核实有关数据;并通过发放有效满意度调查问卷102份、随机访谈等形式,对榕江县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估。

督导评估反馈会

13日上午,在县委后楼会议室召开督导评估反馈会。

会上,省督导评估团宣读了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认定结果报告,同时针对本次评估过程中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一是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统筹安排,抢抓有限时间,制定迎检有效措施,确保今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认定。二是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对规划建设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确保在8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同时要提高教育资源总量,努力化解大班额问题。三是要加快计算机、“班班通”、音体美器材等教育教学设备的采购、安装速度,保证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同时强化师资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设备使用效率。四是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在当前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特色办学,不断提升管理和学校内涵发展水平。五是要进一步完善资料建设,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对资料建设查缺补漏,确保提供的佐证资料做到“一要就有、一核就准、一看就知”。

省人民政府对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

反馈上,县委副书记、县长侯美彪向省督导评估团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督导评估,并针对我县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意见表示衷心感谢,并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县委县政府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整改。并会进一步强化项目调度,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制订好时间任务表,落实责任包保,明确任务到人,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完工。同时进一步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教育投入,着力优化育人环境,强化学校管理,努力提升办学水平,确保榕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县广大师生攻坚克难、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榕江县基本达到省和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符合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申报条件。

虽通过省人民政府督导评估认定,但是我县教育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教师结构性缺编、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常规管理有待加强等一系列问题和困难,均衡教育之路任重道远。我县将以此次省人民政府督导评估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教育发展决策部署,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提升我县教育发展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

参加此次督导评估反馈会的有省督导评估团全体成员、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县涉教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主要领导、县教科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县教科局股级以上干部、全体督学包乡人员及各乡镇中心校、中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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