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2018新婚姻法規定:這幾種婚姻關係,領了結婚證也是無效婚姻!

2018新婚姻法規定:這幾種婚姻關係,領了結婚證也是無效婚姻!

案主諮詢 :

我和我老婆是今年初辦的婚禮,是村裡隔壁的鄰居介紹我們認識的,老婆長的很漂亮,不是我們村的,是鄰村的一個親戚帶來的,當時我一眼就相中了,然後就請鄰居去說,他們家人也同意要求我們給8萬塊彩禮,我們我們家又在宅基地上蓋了新房子,過了半個月,我們就在村裡風風光光的辦了酒席,然後老婆就住到我們家來,我們倆就過起了小日子。 我們的婚禮是全村人見證的,但是結婚證一直沒有去民政局領,因為家裡有些事耽擱了,嗯,本想著過一陣子就到鎮上去領取的,結果上個月老婆突然失蹤了,打電話也不接,完全找不到人去鄰村問他親戚也說他們家人不見了,請問我該怎麼辦?我們明明結婚了的呀,可以上法院嗎?

2018新婚姻法規定:這幾種婚姻關係,領了結婚證也是無效婚姻!

律師解答:

你好,客觀地告訴您,你們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在法律上不作數的。 我國婚姻法規定,只有到民政局領取結婚證的婚姻才是法定的婚姻關係,只辦酒席不算的。 此外,無效的婚姻關係還有,近親結婚的,重婚的,以及有不適合結婚的疾病卻結婚的, 這三種婚姻關係,即使領取了結婚證也是無效婚姻。所以從婚姻法的角度來說,你是未婚青年,她不是你的妻子,你也不是她的法定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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