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为什么古人都说“放肆”,而不说“放叁”、“放伍”?

人不狠站不稳34283284


为什么古今人们都说"放肆",而不说放叁、放伍?

一一因为“放肆”的意思就是:太没法律规矩法则了!当今世界太放肆

这一问题问到根本上了! 这是要首先搞清楚的文化大问题。搞不清楚中华优传统文化丶应用数学、龙,就 搞不清中华文化人文典籍和俗话中带数字的一切问题。具体地说,“放肆”的意思就是:太没法律规矩法则了。

为什么? 因为,我们龙的传人传的中华优传统文化丶应用数学、龙就是一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总规矩规则“丁肆”,丁是丁(四、丁字矩尺),卯(四兎)是卯,是不能轻率任意 ,毫无顾忌,放任自流,随便乱来的。一条龙十二的意思就是这个:坚决以文(化)的十制止不同意它的二。在一条龙文化中,肆(四)是龙的组成部分兎腿,代数代表的意思就是:法律规矩法则。人无腿则寸步难行。“肆”(四)与“律”是近意字,“四"是一至十数字中唯一的一个加“口”的字(如《说文解字》图),即不能放开,变成八”,放了羊(八) ,成了水,放任自由(流),各取所需,像《红楼梦》四回中说的“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可以法外施恩,把杀人犯放了;也可法外加刑逼供(我说你是杀人犯,不是杀人犯,也得承认是杀人犯)“哪个庙里头没有一个屈死鬼”! 由此可见,“放肆”不是仅指乱说话方法面,主要指执法者(受法约束者)太没有法律规矩法则了!当今世界是不是有这种放肆、肆意(人治)妄为、肆无忌惮(没有不准用法律纪律干涉婚姻、商品交换和票决自由的禁忌是可怕的)、大肆贪官、钱……现象?

至于“叁(三)”和“伍(五)”为什么不说“放”?因为它们本身就是开放的,一没有“口”约束,二不存在放的问题。例如:叁(三)代表龙的虎(骨)牙、竞争创新,其本身就是开放的;伍(五)代表龙(一条大龙的缩微)丶神经中枢、领导班子票决,其本身也是自由的。详见拙作《大众龙学》《解密红楼梦真味道》(含《道德经》译文)。

因此说,法律规矩的肆不能放任自流,必须把其关在民主法制制度的笼子里,严密监督执行。就是法定从事入口产品的企业,比如粮肆(店)、酒(店馆)也必须有固定地址、标准,严密监管,不能放肆造假,另定标准。这种人民民主(六)监督管理必须是事前监督管理,数字小写“六”就是“、”监管放“四(肆)”的象形(古体六就是一点压四从下分开口,如《说文解字》图)。中华文化大典《周易》第四卦叫姤卦,就是这个意思。姤卦首先说的一句话就是“母壮”,意即法律(四、儿子)的母亲是人民民主(六、陆地),人民民主监督管理要壮大,执行法律才行,“母壮儿肥”。

中国传统文化的过年初四的习俗碰胡(比如打麻将)就是锻炼这个民主监督管理法律四,不是让人赌博。比如打麻将,是大家民主监督管理执行打麻将的规则,而不是设一个裁判,也没有人放肆,说三八二十四不对。 所以,中国陕西、山西和内蒙古等地方的传统剧二人台《拜大年》里头就有一段唱词: “过罢大年初四五,

我和连成哥哥来碰胡。

二棍子(如二条)各溜(提不同意见不正名),

三棍子歪(没有对立监管统一,就会放肆四),

乃是一要害(咿哟嗨),

咱兄妹二人碰的是一个什么胡!”

是放肆胡(二人不玩牌)。因没有第三以上的人监督管理、评判,没规矩,胡混。 由此可知,中国新时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总规则是制止世界放肆,走上文明秩序的唯一出路。


龙学创始人刘树成


真不知道这算个什么问题?本来没有什么回答价值,但我觉得回答这个问题,就涉及到汉字「肆」的词源和字源意义。


我通读了一遍文献,发现从「肆」的甲骨文造字本义来看,跟一种动物和祭祀有关。


如果从这个点以小见大,可以解开整个「肆」字演变、引申过程。就这一点来说,还是蛮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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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古人都说“放肆”,而不说“放叁”、“放伍”?

这相当于问「奥巴马」为什么不是「奥巴牛、奥巴羊」?这个「马」只是一个表音符号,是不能以「马」的本义理解的。

  • 「放肆」的「肆」用的是引申义,是从本义联想引申的意义。

  • 「四」的大写「肆」用的是假借义,相当于把「肆」当做音符「si」用,「假借义」是「同音借用」而得到的意义。


假借原理就是谐声,因此千万不要从字义强行关联,而只能从读音找关联。


汉语中有些意义太过於抽象,没有办法诉诸象形造字,就借用一个同音字来表达,这种方法叫做假借,比如这些字都是假借义:

  • 汉语虚词:者、也、之、乎。
  • 汉字数字:四、五、六、七、八、九。
  • 汉字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
  • 外来词:佛陀、菩萨、美利坚。

也就是说: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是题主没有分清楚汉字的「假借」和「引申」,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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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放肆」的「肆」是用的引申义,那是如何从本义引申而来的呢?

「肆」从甲骨文来看,从「手(又)」从「㣇」:

「肆」的甲骨文隶定为:

从甲骨文字形来看,「㣇」这个字像形是一种动物:

《说文注》和《尔雅·释兽》解释是有长鬃毛的豪兽,可能不是「野猪」就是「豪猪」:

  • 《说文》和段玉裁注解:
引《汉语大字典》(第二版),页1030
  • 《尔雅·释兽》:貄,修毫。疏:貄兽体多长毛。《类篇》本作𧳙。

《说文》《尔雅》说的「修长的豪」:野猪和豪猪都有:

从「肆」的甲骨文从字形来看,似乎表示「宰杀㣇兽」,有些甲骨文还有表示「血点」的笔画:

有些字形强调㣇有长尾:

所以,甲骨文「肆」字形像「以手持兽,宰殺流血」,会意「解牲祭祀」。

解释成这个意义与甲骨文、传世文献的用字之义无比吻合:

  • 在甲骨文中「肆」字用作「祭名」(见合集28964)。「羞祭」和「肆祭」都是「奉上牲肉献祭」,二者造字意图也很相近,「肆」从「手从「㣇」,「羞」从「手」从「羊」:

  • 《书·周书·牧誓》中周人的「檄文」中历数受(纣王)的罪名有:「昏棄厥肆祀弗答」 意思就是「纣王不用肆祀祭祀祖先,轻视祖先」。

  • 《周禮•夏官•小子》更有「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散肉豆」,意思是将羊肢解放在豆器中祭祖。


  • 《周禮•春官•大宗伯》中「肆」也有「解牲体祭祀」的意思:


「以肆獻裸享先王」。鄭玄注:肆者,進所解牲體,謂薦孰時也。


那么,说到这里,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其他答主说的「陈列、放置、杀伐」等等,其实都不是本义,而是引申义。都是从本义「宰牲解兽,陈肉献祭」这个意义引申而来的。

我们看经传文献中的用法,可以非常明显的发现这个意义引申的过程:

  • 「陈设、放置」是从「陈设祭肉」引申而来的


《小雅•楚茨》二章:“或剝或亨,或肆或將。”《毛傳》:“肆,陳。”《鄭箋》:“有肆其骨體於俎者,或奉持而進之者。”《周禮·地官·司市》:“以陳肆辨物而平市。”鄭玄注:“陳猶列也。辨物,物異肆也。肆異則市平。’
  • 「纵兵攻打、突袭」由「宰杀伤害」意义引申而来,再引申就是「放纵、放肆」:

《大雅•大明》八章:“肆伐大商,會朝清明。”朱熹《集傳》:“肆,縱兵也。”應劭《風俗通義•皇霸》引作“襲”。
《大雅•皇矣》八章:“是伐是肆。”《鄭箋》:“肆,犯突也。”朱熹《集傳》:“肆,縱兵也。”《关尹子·六匕》:“一蜂至微,亦能游观乎天地;一鰕至微,亦能放肆乎大海。
  • 其他答主提到「肆」有「尸体」的意思,其实没有「尸体」的意思,而是「刑杀以后,尸体在集市示众」,叫做「肆」,很明显也是从本义引申而来:

《周禮·秋官·鄉土》:“獄訟成,士師受中,協曰刑殺,肆之三日。”《周禮·秋官·掌戮》;“凡殺人者踣諸市,肆之三日。”鄭玄注:“踣,僵尸也。肆,猶申也,陳也。”

「肆」还有很多假借意义,比如:表示「今(故)、遂」等虚词,表示大写的「四」就是假借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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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在甲骨文以后,字形开始声化增繁,还有剧烈的讹变:

要注意的是:「肆」中的偏旁「㣇」字与「豸」字形完全一样:「大口獠牙之兽」,「貓、豹、豺、貔貅」从「豸」,它们应该是一个字所分化:

「肆」的金文加偏旁「巾」表声:

篆文有个讹变:「手、巾」两个偏旁讹变变成了「隶」,「㣇(豸)」变成了「镸」:

隶楷书阶段「隶」又变成「聿」,也就是今天的字形「肆」:

所以,「肆」的左半部分应该是「㣇(豸)」,右半部分的「隶」。「肆」是「𧳙、貄」的讹变形体,它们互为异体字。籀篆偏旁在隶书中变为不同的偏旁符号非常常见,比如:「赤、光、照」都有「火」这个偏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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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部分:


至此,我们可以还原「肆」字整个演变过程的脉络图:


1、「肆」的初文是(㣇又),像「手持牲兽宰杀」之形,本义是「宰牲解兽,陈肉献祭」。


2、「肆」的「陈列、放置、杀伐、放纵」等意义,都是由「宰牲解兽,陈肉献祭」引申而来。「放肆」的「肆」也是引申义。


3、大写数字「肆」是假借义,汉字大写系统,大概是起源自唐宋,在元明固定下来,所以,不要用什么《易经》中的句子来解释数字「肆」。易经成书时代,「肆」根本不表示数字。


4、「肆」是「𧳙、貄」的形体讹变,这种动物不是野猪就是豪猪我个人觉得是野猪的可能性大一点。

以「豳」字可证:周人的发祥地之一「豳州」的「豳」字,隶篆字形从「豕」从「火」,但金文字形将「豕」就写成「㣇」:

那么,也就是说「豕、㣇」可能是同一种动物,一个野猪,一个家猪,所以,在「豳」字中混用不分。

这是古文字中很常见的同意偏旁混用。如:「人」和「大」都是人的象形,作为偏旁部首表意没有区别,所以可以通用不分:引自:刘钊。《古文字构形学》(2006,福建人民出版社),页41

小汉字见大历史


网友对这个问题已有很多回答,回答多数都找到了问题的关键“肆”字,以此为突破口。

肆字的基本字义主要有6:

1、放纵,任意行事的意思。如肆口、肆虐、肆意、肆无忌惮等。本题的放肆就在这个字义里。

2、尽,极的意思。如肆力(尽力)、肆目(极目)等。

3、陈列,陈设的意思。如肆筵。

4、古代指人处死刑后暴尸示众:肆诸市朝。

5、店铺:市肆。茶坊酒肆。

6、“四”的大写。

根据这6个意思,问题的关键在“四”字这个数词上,“肆”是“四”的大写。一至十数字的大写,顾炎武认为是从武则天时开始:

顾炎武《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凡数字作壹、贰、叄、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实际上,在武则天之前,就有了一些数目字的大写。

那么“放肆”不说“放叁”、“放伍”就好解释了,因为“放肆”是放纵,任意行事的意思,这个“肆”字用叁或伍不能替代,否则意思就不通了。

在有一点,放肆一次不是出现在武则天时期,早已有之。试举几例:

《后汉书・王充传》:苟使豺狼牧羊豚,盗跖主征税,国家昏乱,吏人放肆,则恶复论损益之间哉!《晋书》卷39,史臣曰:“而乘间伺隙,潜图不轨,放肆獯虏,迁播乘舆。遂使漳滏萧然,黎元涂地。”

这两处的放肆一词,都是放纵或任意行事的意思,肆字用叁、伍不可替代。

放肆近义词如:放荡、放浪、放纵、恣肆、肆意,这里的肆都不是叁、伍可替代的。

肆无忌惮、肆意妄为、胡作非为、有恃无恐、专横跋扈、横行霸道、恣行无忌,等等,还有很多有放肆意思的成语,这些与数词叁、伍,毫无关系。

结论:肆字在大写数目字出现之,早已有之;

放肆一词,在武则天之前,早已有之;

题目中的肆是动词,叁、伍是数词;

与肆字构成的词和成语近300个,没见到一个词中的肆字是叁或伍可以替代的。


郑国柱


首先要说一下,楼主大概理解错了,“放肆”的“肆”字并不是“四”的大写,它另有含义。

如果按照楼主的逻辑,那么我们还可以依次去深究“队伍”为什么不叫“队陆”,“收拾”为什么不叫“收玖”,那就彻底误入歧途了。

“放肆”咱们都知道,就是斥责别人太嘚瑟不礼貌的意思。那么“放肆”这个“肆”到底什么意思呢?

告诉你,“肆”居然是尸体的意思!!!!

在古代,如果一个人在法律上被判处刑,是要把尸体示众一段时间的,目的就是为了要以儆效尤,告诉民众犯了罪就会像他这样,起到震慑民众巩固政权的作用。

《论语》里就有记载曰:“吾力犹能肆诸市朝”,意思是凭我的能力,把他杀了然后把尸体放到市集上示众,都完全没有问题!《周礼》也有记载说被处死刑的人要“肆之三日”。

所以“放肆”就是把尸体放出来示众的意思。

放谁的尸体呢?放你的尸体。因为在古代,你如果对长辈不礼貌,长辈就会说“放肆”来威胁你,告诉你如果再这样继续不礼貌的话,就要把你杀了,然后把你的尸体放到外面示众。

哇,听起来够吓人的!

这么来看,其实“放肆”是一个威胁用语,从性质上讲跟“混账”完全是两回事。


马丁马小虎


要知道“放肆”这个词出现在“叁肆伍”的数字“肆”之前,而且,放肆多和“尸体”有关系,有陈尸于市的意思,后来逐渐成为恣意妄为、言语轻率之意。

而“肆”做为数字出现在武则天造字时期,取同音字来做了一到十的大写数字。大写数字广泛应用开始于朱元璋时期。《周礼》中有多处关于“肆”的记载,在《春官宗伯·大宗伯》中有“以肆献祼享先王” 在《春官宗伯·小宗伯》中有“王崩,大肆以秬鬯渳。”

“肆”在其中的意思为陈列,摆放(尸体)。也就是说“肆”是和“尸体”有关系的。大宗伯和小宗伯都是《周礼》中的春官,掌邦国祭祀、典礼等事物,大宗伯设一人,小宗伯设两人,辅佐大宗伯。还有其他的属下,其中之一为肆师,主要负责陈列、摆放祭祀之位和牺牲等物品。

在《秋官司寇·司民/掌戮》中有记载:“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刑盗于市。”其中“肆之三日”即为:(将杀人之人)陈尸于市三天。

《论语》中也有关于“肆”的记载,当初公孙寮对着季孙氏说子路的坏话,子服何知道后,告诉孔子说:季孙氏已经被公孙寮蛊惑了,并说:“吾力犹能肆诸市朝。”也就是说:我还能将他杀死,陈尸于市。

“肆”既然有陈尸于市的意思,那么“放肆”也就是弃市的意思,“弃市”的意思即为:杀之于市,与国人共弃之。袁宏《后汉纪·献帝纪二》:“硕宜放肆,以惩奸伪。”这里的“放肆”即为“弃市”。当然,放肆的这层含义逐渐有了变化,成为一种威胁,也就是威胁那些目无尊长,无法无天的人,要将其“弃市”,所以“放肆”成了言语轻率,目无尊上之意,多见于长辈(上)对晚辈(下)的斥责。

“放肆”还有“放纵,无拘无束”之意,《关尹子·六匕》:“一蜂至微,亦能游观乎天地;一鰕至微,亦能放肆乎大海。”其中的“放肆”即为无拘无束之意。

无拘无束和恣意妄为是目前“放肆”的两个主要意思。下面再来看看“叁肆伍”中的“肆”的出现。根据顾炎武的考证:“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众所周知,武则天称帝后,做过一件大事,那就是造字,其中她的名字“武曌”中的“曌”就是她的自创,而且她对数字“一到十”也进行了改制,用于石碑文中,成为后来的大写数字,大写数字的改制原则就是选择笔画较多的同音字替代,以防止有人涂改。所以“四”就选择了“肆”。

宋代时期,官府文书中的数字基本都要用大写数字来表示,同样是为了有人涂改替换。大写数字走到朱元璋时期有了大的发展,朱元璋称帝后,深恨贪官,对贪官的处罚力度是相当大的。

1385年,郭桓案发生,户部侍郎郭桓等人,与其他官吏联合作弊,盗卖官粮,涉案金额巨大,“郭桓案”之后,朱元璋明确规定,各种账目中的数字都必须为大写数字。至此,大写数字成为一种重要的账目记数,一直沿用至今。

至于将“放肆”与大写数字“肆”强行扯到一起的典故不足为信,据传,“放肆”一词来自于唐玄宗和杨贵妃惯玩的掷色子游戏,这完全是后人的牵强附会,这里就不多说了。


尚宫女史


古人都说“放肆”,有三种说法。

一是“肆”通“市”。

相传与孔子杀少正卯时的放肆弄混了,即杀人后把尸首置于街市上,起杀一儆百的作用。《周礼》中说,死刑要“肆之三日”,陈尸示众三天。

这里的“肆”又是摆放的意思,但无论哪种说法与“放叁”、“放伍”没有任何关系。

二是“肆”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意思。

典故源于《关尹子.六匕 》中“一鰕至微,亦能放肆乎大海。”意思是一条鰕鱼很微小,但它同样能自由自在地在大海里遨游。

按中国传统礼节,是长幼有序,凡事都要讲规矩的,话说不讲规矩不成方圆,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于是对于不守规矩的人,就有了“放肆”一说。

现在多用于告诫,警示。长辈对晚辈也常说“放肆”,就含有警告,不许胡来的意思。如果说成 “放叁”、“放伍”就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第三种说法才与大写数字肆有关。

相传有一天,唐玄宗与爱妃杨贵妃玩的投掷骰子游戏。杨贵妃先掷,掷的是双叁点,皇帝肯定不想输,在投的时候就说“双肆点”。结果果真掷了双肆点。至那以后,唐玄宗每逢要比输赢就会押‘肆’,久而久之‘肆’就成了皇帝的专属数字。

古时对皇帝都有避讳,如果有人在玩游戏时,敢“放肆”,就是与皇帝过不去。你说谁敢呢?

如果有人敢“放肆”,那真是吃了豹子胆了。

这样一来,“放叁”、“放伍”就更没有来由了。

不过,放肆一词流传到现在,多指任性,没有约束,说话做事没有任何顾忌的意思。多用于长辈对晚辈的呵斥。领导对下属极端行为不满的训斥。

以上三种说法,你同意哪一种呢?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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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共读


肆(死或市的音变)是由長的省形“镸”和聿会意而成的字。镸表示长发,这里指示囚犯的标志,头蓄长发;聿表示手持筆下达死刑命令,古以朱笔钩去姓名,下命处斩囚犯。借“死”声表示处死的囚犯;或借“市”声表示囚犯陈尸于市,shi 音变si (湖南湖北仍然“四”和“十”读音不分)。肆的本义为处死囚犯,陈尸于市。人之将死没什么可怕的了,故引申不顾一切,任意去做:肆无忌惮、肆意妄为、放肆。

四(死)的甲骨文应该是从结绳记事,画横记数,由一二三衍生而来。楷体“四”应该是由囗和儿的省形“儿”会意而成的字。“囗”表示围,也可以理解围的省形,表示周围或包围之意,有边界的土地,古人认为天圆地方,分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儿的本义为爬行的幼儿,还不会行走,四内为儿的变形“儿(无钩)”,竖弯钩“乚”去掉了钩,钩表示相对运动,“儿”无钩说明幼儿四肢着地躺着,不能运动。字形描述一个躺在墓穴中四肢着地的人。四借“死”声说明躺在墓穴中的死人。四的本义为躺在墓穴中的死人。一般墓穴为长方形有四个边,或人死四肢着地,引申为数字来替代“亖”

由于四和肆都有“死”之意,所以,用肆来表示“四”的大写。


严师说字


《说文解字》对“放”的解释是“放,逐也”,后来“放”的含义由“放逐”逐渐引申为“放纵”的意思;而“肆”在《说文解字》里的解释是“肆,极陈也”,也不好理解,后来也逐渐引申为“放纵”的意思;现在人多理解为肆意妄为、肆无忌惮等等。

“肆”还有一种解释是“弃市”的意思,据《周礼》记载,被处死的人要“肆之三日”意思是说要把被处死之人的尸体舍弃陈列到集市上示众三天,“肆”作为“弃市”的解释现在已经很少使用了。


“放”和“肆”组成了同义连用的复合词组,,其意思就是放纵、不加约束、轻率、没有礼教等等。

这个“肆”并非数字“4”,现在一般用得比较少,只是银行用来作为大写代表“4”,因此“肆”与数字“4”既不沾亲、也不带故,所以就无所谓的放叁、放伍了。


放肆多形容某人做事太过而不能被人容忍,这个大家用得比较多的口头词语从何而来,有多种说法,莫衷一是。


有一种说法是从《周礼》的“肆之三日”引申过来的,如果某人显得过分地嚣张,就可以威胁要把他“放肆”,是说要杀死他再把他示众三天,渐渐地这句带威胁的“放肆”就演变成今天斥责的意思。

还有一种说法就与数字联系上了,一般的一二三是少数,四五六以上是多数,而肆(四)是多数的开始,用放肆来对行为不端的人进行的警告。

“放肆”也为某些地方的方言,在湖南一带方言中有大胆、无节制、无顾忌之意,如:放肆吃、放肆玩大等等。

当然也不要太深奥的解析,文化来源于民间,民间有事不过三的说法,不管是谁欺负人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做到四就有点过了,就超越人们忍耐的底线了,那就太放肆了。


一字一华夏,一字一文章,何国有此脈,唯吾大中华,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经典永流传。


遗产君


“肆”是“四”的大写,意思为“放纵”又有“陈列”之意。在很多古装电视剧当中长看见一些老人,在愤怒的时候常把“放肆”挂在嘴边!老人说放肆的时候,意是表达:“你的行为太狂妄,不约束自己,让我太失望了!”这句话是贬义的说法,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此外,“肆”又说通“市”,其实和“弃市”差不多。在先秦的时候,国君往往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人,拉到菜市口砍头,然后将尸体丢弃在街头,以此来警示众人,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如果引申为“放市”也就是把处死的死人尸体丢弃在集市当中。这是古人骂人的话,也就是“把你杀了,丢弃在街市,让人唾弃!”还比如“大肆”是古代帝王死后陈尸沐浴的意思,后来把处死刑的人陈尸示众也叫作“肆”。《论语·宪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我的力量能够将他杀了,然后陈尸于市场示众。“肆诸市朝”和《礼记•王制》当中的“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意思是相同的,都是将人斩首以后,丢弃在集市,使百姓唾弃他。

所以先秦的时候,“放肆”的“肆”是陈尸死人的意思。“放肆”就是把你杀了,丢在闹市当中,让人唾弃。所以,古人不会说“放叁”和“放伍”,因为这个“肆”字含贬义,与“市”字相同。就是一句骂人的话,至少在先秦这个“肆”字,是陈列尸体之意,到了后期专门用来骂人的。上面也说了,古装剧里面的一些老人或者朝廷大员,往往对下级犯错时,会说“放肆”两个字。这里的意思是“胆大妄为”,本意为“当心我把你杀了,丢弃在闹市当中!”


谋士说


必须要说明的一点是,一二三四五的四,和问题当中的肆十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

我们首先说说“四”这个字的演变过程

《说文解字》上说:四,陰數也。象四分之形。凡四之屬皆从四。

四最初的意义并不像ta的前辈那样意义丰富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其中“一”为宇宙太初,“二”为天地初分之相,“三”则是天地与其间万物共存的样子。

四,最开始只是个数字而已。

它是这么写的

随后在金文当中变横为竖,成了这样后来为了强调“四”和“二”的倍数关系,又在“四”的基础上写了个“二”字,变成这样

随后,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中,表示数字“二的倍数”的sì字,一直都是这么写的。

至于问题当中的“放肆”一词,最早可见于东晋袁宏所著的《后汉纪·献帝纪二》

硕 以瓦器奉职 天臺 ,不思先公而务私家,背奥媚灶,苟諂大臣。昔 孔子 诛 少正卯 ,以显刑戮, 硕 宜放肆,以惩姦伪

文中的“硕”以权谋私、诬陷大臣、依附权臣让人放肆了。其中放肆,就是“弃市”之意。砍了罪臣的头,然后把他的尸身曝于乱世,以儆效尤。

至于到了唐宋一代,“放肆”的意义就更多了

一蜂至微,亦能游观乎天地;一鰕至微,亦能放肆乎大海。《关尹子·六匕》
“治生於忧危,乱生於放肆。” 《新唐书·李绛传》

此时放肆一词,有了放纵之意。

而其中的“肆”是啥意思呢?

故不为轩冕肆志。《庄子·缮性》有注曰:“肆志,放纵其志。”

说起“肆”做数字用,是周武氏起的头没错,要说发扬光大,还得说起明朝皇帝朱重八,啊不,朱元璋身上。

明朝洪武十八年,经太祖朱元璋查实,郭桓、李彧、赵全德、胡益等人任职期间共约贪污朝廷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震惊朝野的“郭桓案”让朱元璋痛定思痛,颁布一条法令

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每个所谓“大写”汉字都有他原本的意思,千万不要把它们和数字弄混了。

不然有人又要问,为什么你们中国人把土地叫做“陆地”而不是“柒地”“捌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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