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是不是和国籍法有冲突?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来一个《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来?

非常惶恐不安!

个人理解,这个算不算是多国籍?

中国人张三申请了美国国籍,然后入籍了美国,成为了美国人,按照中国国籍法,只能有一个国籍,那么张三就不是中国人了对吧?

但是,如果这个《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实施以后,张三就可以申请一个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然后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一个中国的永久居民。

这样一来,《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岂不是和《国籍法》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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