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 劍拔弩張下的吃喝玩樂:清朝死刑犯人生的最後24小時


劍拔弩張下的吃喝玩樂:清朝死刑犯人生的最後24小時

本 文 約 5320 字

閱 讀 需 要

16 min

清朝時,犯人犯罪後被關押在刑部大牢,大約是今人民大會堂南部附近區域。

人民大會堂的位置在清朝時從北向南依次是鑾儀衛、太常寺(掌管禮樂)、都察院、刑部、大理寺。明朝時,這裡從北向南依次是後軍都督府(國防部的一部分)、太常寺、通政司、錦衣衛。

天安門廣場東部區域從北向南依次是宗人府、吏部、戶部、禮部,在明朝時也是如此。

中國國家博物館的位置在清朝從北向南依次是兵部、工部、鴻臚寺、欽天監、太醫院,也沿襲明朝的佈局。今天來到中國國家博物館參觀的遊人恐怕很少有人意識到,明清時期中國的軍事執行、工程建設、天文檢測機構等就在自己徜徉文物間的腳下之地。

劍拔弩張下的吃喝玩樂:清朝死刑犯人生的最後24小時


劍拔弩張下的吃喝玩樂:清朝死刑犯人生的最後24小時


這是1750年(乾隆十五年)與今天北京同一地點的對比

陳恆慶《諫書稀庵筆記》(收錄於《近代中國史料叢刊》)和朱友實《菜市口刑場》(收錄於《北京往事談》)記載,在明清時期要想按照法律程序殺一個人是很複雜的。所有人犯了罪都要先接受審訊,都察院與大理寺、刑部共同審理案件,刑部管審案子,都察院負責糾察,大理寺負責駁正,合稱“三法司”。三法司共同審理完案子,定案後才能確定是否要處以死刑。

只要不是謀反罪,那就不是斬立決,是秋後問斬。而秋後問斬的名單必須拿到皇帝那裡複核,皇帝批准的方式是打勾,每年刑部官員會把死刑犯的全部名單讓皇帝打勾,勾一個殺一個。

一般情況下,皇帝在打勾時不是全打,而是勾一部分,留一部分不打勾,以顯得天恩浩蕩,少殺生。當然,只有一個皇帝例外,他會不厭其煩的把名單上的每一個名字都打勾,他就是崇禎。當然,如果你真犯了死罪,想逃生很懸,萬一皇帝把你的名字打勾了怎麼辦?有辦法,賄賂皇帝身邊的太監,他們負責奏摺,只要你給他們錢,他們就會鑽空子,畢竟皇帝每天公務很多,不可能光打勾,太監可以把寫你名字的那份奏摺放到一摞奏摺的最下面,皇帝一份份看,肯定今天看不完,明天再把新的一摞奏摺放上面,寫你名字的那份名單永遠在下面,這樣你就永遠死不了,明朝就有一個人,從判處秋後問斬到死,用了二十多年,最後自己病死的。

如果真被勾決了,那就等死吧。中國古代執行死刑都在冬至前,夏至以後,因而叫秋決,春夏不殺生,朝廷殺人要與萬物生長時間相配,執行死刑北京人俗稱“出大差”。

漢朝和唐宋元明清都是秋決,魏晉南北朝缺乏足夠資料支撐死刑執行時間,只有秦朝,根據《睡虎地秦簡》等出土竹簡的記載,一年四季都可以執行死刑來殺人。

對於要執行死刑的犯人,在執行前一天,監獄看守人員會對他們說:“你大喜啦,官司今天完了!”這就是要執行了。當天佩帶武器的看守加緊戒備,防止有人劫獄,由專人給囚犯洗臉梳頭,把家屬送來的新衣服穿上,由監獄發給囚犯清油大餅一斤,醬肘子一包,俗稱“烙餅卷盒子菜”。

清末在刑部任職的董康寫道:對於死刑犯,監獄看守會為他們擺酒席,每次執行死刑都是一批人,每6個死刑犯一桌酒席,死刑犯吃著喝著的同時,監獄會找雜耍大鼓藝人來演唱,給死刑犯表演,讓他們度過這最後的一晚。第二天早晨,給死刑犯吃火鍋。(據《董康法學文集》)而今北京也沒有人在大早晨起來吃火鍋,火鍋店也沒有經營早餐的,這最初也與只有死刑犯行刑日才早晨吃火鍋有關,當然,而今開火鍋店的人是想不到這一層的。

刑部從監獄東門提犯人就死不了,從西門提死刑犯,吃完火鍋,犯人從西門洞提出來,到菜市口受刑,《燕京訪古錄》記載,宣武門外箭樓下的吊橋以西立著一塊石頭,寫著“後悔遲”三個大字。犯人們出宣武門到菜市口,所以只要見到“後悔遲”三個字,就是馬上要到菜市口了。宣武門在城西,西方屬金,金主死,故而宣武門屬於死門。囚犯出刑部監獄後,可以沿途點名要哪個店鋪的飯菜來吃,由刑部報銷,也可以點名要某個綢緞店的衣服來穿在身上上路。死囚臨死前,准許家人來送飯,這頓飯叫“歸陰酒”“長休飯”。

張世明《法律、資源與時空建構:1644——1945年的中國》第三卷記載,囚車走到宣武門東一家叫破碗居的酒鋪,囚犯照例要在這要酒喝,這家店鋪專門為死囚準備了一種黃酒和白酒摻在一起的混合酒,稱為迷魂湯,也叫金銀汁。破碗居在門前放著長板凳,板凳上有大木盆,木盆裡有酒,犯人來後,把木盆裡的酒倒入大碗裡喝。喝完,押解人員把碗一扔,碗當時破碎,這樣才算吉利,否則殺人就不順。因此,北京城所有出售酒的酒鋪絕不敢給客人使用有裂痕或者破口的碗,因為這些碗有可能是給死刑犯喝過,喝完沒摔碎的。倘若喝酒的客人看到碗有破口,顧客不但可以一文不給,還能破口大罵,保證縱然像蔣門神一樣的酒鋪掌櫃都不敢還嘴。

菜市口設在老藥鋪鶴年堂東側,鶴年堂是嚴嵩的花園,“鶴年堂”牌匾三個字就是嚴嵩的書法。北京城是不會天天殺人的,多個犯人湊一堆來行刑,趕上轉天要殺人,刑部會來通知鶴年堂,明天就無法做生意了。鶴年堂要在門前的騎樓搭好蓆棚,擺好案几作監斬臺,案頭設硃筆、錫制筆架。老北京有句罵人的話叫“西鶴年堂去討刀傷藥”說的就是咒你去死吧。此外,鶴年堂也的確自制一種藥叫鶴頂血,這是一種麻醉藥,服用後會減輕死者的疼痛,當然,鶴頂血與鶴頂紅沒有任何關係。

死刑犯被押到菜市口,監斬官在此之前就帶著決囚隊戎服佩刀、騎著大馬,鳴鑼開道的抵達刑場,衣服上繡著“勇”字的士兵追隨而來。監斬官升座之前,要進入鶴年堂喝一壺茶,臨刑時,監斬官坐在蓆棚內,在官帽上罩著大紅緞質風帽。到嘉慶年間開始,菜市口監斬官則會帶著墨鏡監斬,表示不忍看。嘉慶之前中國早已有眼鏡,但還沒有墨鏡,電視劇《雍正王朝》中雍正經常戴著眼鏡批奏摺,當時許多觀眾認為是穿越了,其實眼鏡明朝在中國就已經比較常見,明朝人仇英繪製的《南都繁會圖》中,永樂年間的南京人就已經有幾個戴眼鏡的了。

劍拔弩張下的吃喝玩樂:清朝死刑犯人生的最後24小時


張寧《方洲雜言》記載明朝的眼鏡是雙鏡片的,大如銅錢,有鏡架,可摺疊,此時眼鏡以老花鏡為主,近視鏡比較少,畢竟那時還沒有因為玩電腦、玩手機而近視的人,明朝時眼鏡價格昂貴,需要將近一匹馬的錢才能買得起眼鏡。可見此時的眼鏡是稀有物品。到了清初,眼鏡的成本大為降低,清初葉夢珠《閱世編·食貨六》記載,眼鏡“順治以後價漸賤,每副值銀不過五六錢。近來蘇杭人多製造之,遍地販賣,人人可得,每副值銀最貴者不過七八分,甚而四五分,直有二三分一副者,皆堪明目,一般用也。”

監斬官要在嘉慶年間才能帶著洋人從澳門傳來的墨鏡監斬,在此之前只能眼睜睜看著死囚受刑。犯人需面向東跪著受刑,因為東面有虎坊橋,意思是把死囚送入虎口。不過判處凌遲處死的人則要面向西下跪,因為這種人罪大惡極,連老虎都不吃他的魂魄。行刑的劊子手都忌諱別人叫自己劊子手,明清時期一般都叫他們刑部執事,就是給刑部執行死刑之事的人。

中國臺灣民俗學家唐魯孫《南北看》一書收錄的《劊子手》一文說,明清時期在菜市口行刑的劊子手都姓姜,其中一個活到民國的劊子手曾對他說了緣故,燕王朱棣麾下有5個姓姜的侍衛,朱棣遷都北京後,這五個人專門負責在西市執行死刑,他們的後人到清朝時則遷到菜市口執行死刑(北京元朝執行死刑在柴市,即今東城區交道口,明朝在西市,即今西四牌樓)。這些劊子手每殺一個死刑犯,就能得到三兩六的工資,此外死刑犯家屬還要給“孝敬”,一給就是三五十兩。

劊子手用的是鬼頭刀,鬼頭刀在刀柄上雕刻一個鬼頭,刀前端又寬又重,刀後端又窄又輕,砍頭時反手握刀柄,刀背跟小臂平行,把刀口對準死刑犯脊骨軟門地方,以腕肘的力量把刀向前一推,就把人頭砍下了。這種功夫必須要經過學習,就像《南京大屠殺史料集》收錄的日本兵的回憶,有的人一開始也不會殺人,就拿屠殺來練習如何殺人。明清時期,實習劊子手要從“推豆腐”練起,用鬼頭刀來把豆腐推成一塊塊薄片,等推熟了,在豆腐上再畫墨跡,用鬼頭刀來切有墨跡的地方,練刀功,這種刀功跟文思豆腐的刀功正好相反,文思豆腐切的是細密巧致,而鬼頭刀刀功切的是力度,文思豆腐要切一千條絲,而鬼頭刀則是必須一刀兩斷。等準頭練熟了,再在豆腐上加10個銅錢,一直練到一刀切過墨跡之地,豆腐片切好,而豆腐上的銅錢不動,就算練成了。

劊子手實習每天白天練切豆腐,晚上摸猴脖子,專門找猴子的第一和第二頸椎,因為人和猴子的骨骼很接近,搞清楚猴子的,就可以類推人的。當然,因為當時在北京找猴子不好找,所以劊子手師傅是決不允許徒弟們通過砍猴子的脖子來練習的,這些猴子大多能活到自然死亡。明清時期如果在北京看見猴子,如果不是耍猴演雜技的,就是劊子手用來給徒弟訓練人體結構的。還有一點應該交代,劊子手的刀只能自己磨,磨刀匠嫌晦氣,沒有人願意磨劊子手的刀。如果不磨刀,就會出現砍幾下才砍掉人頭的情況。

清朝對於罪大惡極的死刑犯,要把人頭掛在桂興齋點心鋪(今南來順飯館)示眾,哪裡有需要,哪裡就有生意,菜市口東部的騾馬市是北京棺材鋪最多的地方。犯人跪下時,劊子手在犯人右肩膀一蹬,再一揪辮子,脖子立刻拉長,有經驗的劊子手一刀下去,正好是頸椎骨的骨縫,這樣砍頭不會太痛。而明朝時犯人被執行死刑時,沒有辮子,沒有剃髮,披著大長頭髮,斬殺時找骨縫就沒那麼容易,很可能要受罪了。因此清朝死刑犯所有被斬決的,所受痛苦往往比歷代要小,道理就在此。

死刑犯家屬如果花重金請最有經驗的劊子手行刑,劊子手可以一刀切到喉管已斷時就收刀,使喉管前面還能皮肉相連,頭不落地,照中國人的解釋,這就算是留全屍了。一般行刑,都做不到這一點,人頭落地後,有專門負責把死屍首級和屍身縫在一起的人,縫一個就幾十兩銀子。這些人每次縫完後都兩手是血。而劊子手其實通常不願意身上濺血,他們每一刀落下後就用腳朝死刑犯身上一踢,使血向前濺,然後讓人用剝了皮的饅頭蘸血,這就是魯迅《藥》中的人血饅頭。魯迅的《藥》流傳很廣,蔣介石和馮玉祥都看過,1927年四一二政變後,一次馮玉祥和蔣介石在一起吃飯,馮玉祥只剝饅頭皮吃,蔣介石好奇,問為什麼,馮玉祥說:“饅頭瓤給你的弟子吃。”蔣介石再問,才知道黃埔子弟有人吃饅頭不吃饅頭皮,蔣介石為此下令,今後吃饅頭必須連皮一起吃,否則槍斃。之所以蔣介石如此大發雷霆,原因一是因為痛恨浪費,二是因為只有蘸人血饅頭的人才不吃饅頭皮,故而有此忌諱。

近水樓臺先得月,近菜市口先得血。每次行刑後,鶴年堂可以獲得頭茬人血饅頭,此外勾決犯人用的硃筆、筆架也歸鶴年堂。在刑場監斬官每勾決一個人,把毛筆一扔,不再用第二次。這天要殺幾個人,就帶來幾隻毛筆,因此鶴年堂除了賣藥,也賣毛筆。這些毛筆和筆架可以用來驅魔鎮邪。據說屢試不第的學子買來這些毛筆用來答科舉考卷時,可以高中。因此,鶴年堂的毛筆生意也很火。

當然,殺完人後,所有參與和目睹殺人的官員、劊子手都要做一些儀式活動來驅邪,陳恆慶《諫書稀庵筆記》記載,刑部的李司員每次在參與行刑工作(不是當劊子手,而是刑場服務)後,他的夫人都嫌棄其不吉利,不讓他當天回家,而是給他錢讓他出去隨便瘋一晚上,再回來。這也是妻管嚴的李司員僅有的可以自主的時間,因為他平時工資都要上交老婆,出去這一晚上的錢還要妻子“畀以資”,這樣才能“冶遊一夜,明日再歸”。至於行刑的劊子手,就更有祖輩相傳的習俗了,根據郭建《帝國縮影:中國歷史上的衙門》記載,劊子手行刑時會高呼“惡煞都來”,意思是讓死者記住是惡煞取了自己的性命,不要記劊子手的仇,更不要死後不久就把劊子手帶走。行刑結束後,要有一批幫閒的朋友來給劊子手披紅掛綵,弄點鼓樂吹吹打打,到城中熱鬧的酒店喝酒,以趕走可能跟隨的鬼魂。在北京劊子手行刑後就如此這般,而在廣西,劊子手行刑後還會捱打。沈樾篤《清末民初廣西縣政概況》記載,在廣西省每次行刑完畢,“在城隍廟設臨時公案,縣官坐上,喝令將劊子手打二十板屁股,並賞銀一兩,謂之驅兇”。廣西的劊子手殺完人後還要挨板子,也是醉了。

除劊子手外,監斬官也要有儀式來驅邪,馮友蘭在《三松堂自序》(載於《三松堂全集》第1冊)寫道,他的父親在清朝時擔任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知縣,每次他監斬本縣犯人或者有刑事案件發生後去驗屍後,回到縣衙,手下吏員就會有一個人跪在中間,高喊:“大老爺天喜!”喊完後縣官在一腳踏入縣衙宅門時,鞭炮就響了,以此表明鞭炮在縣太爺進門前就把死人的鬼魂崩走了,縣官不會帶著煞氣進入縣衙。以上就是明清時期執行死刑的全過程,足見按照法律程序殺一個人有多麻煩,所以許多時候往往按照非法手段把人提前幹掉,這樣就省事兒了。

本文選自《進擊的鐵騎:大清開國的歷史瞬間》,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9月,經作者公眾號“ 澍說大清”(微信ID:shushuodaqing)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