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維護防疫用品價格秩序四川一批涉嫌哄擡物價等價格違法案件被通報

維護防疫用品價格秩序四川一批涉嫌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案件被通報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四川全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控物資和群眾生活必需品的價格監管,出動巡查人員2.3萬人次,迅速查辦一批涉嫌哄抬價格、價格欺詐、未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案件,有力維護防疫用品及生活用品的市場價格秩序。

29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再次通報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並將在今後集中、滾動曝光各地查辦的典型案件,希望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築牢思想防線,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經營。

案件一

1月25日,內江市資中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轄區球溪鎮衛生室銷售口罩事宜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通過微信群與其他醫藥公司、衛生室溝通口罩和藥品的漲價信息,並口頭散佈“疫情”嚴重和口罩緊缺的相關信息,將原售價0.5元/個的一次性口罩漲價到5元/個後售賣。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之機相互串通哄抬口罩價格,資中縣市場監管局已對此立案調查,並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件二

1月26日20時許,南充市南部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看南部”網站“南部無良商家售賣高價口罩”輿情,對轄區草市街程氏勞保用品店進行突擊檢查。經查,當事人以2.95元/個向廣東某經銷商處採購“天虹牌”勞動用品防塵口罩900個,並於1月24日以5元/個進行銷售,1月25日以10元/個進行銷售,1月26日以20元/個進行銷售,且上述漲價行為均未明碼標價。期間,當事人在微信朋友圈發佈“新型病毒橫行,口罩供不應求,希望大家定量購買,以防侵染病毒”等文字,同時聲稱“口罩缺貨,到處漲價”欲引導消費者購買。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哄抬價格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南部縣市場監管局將於近期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件三

1月23日,樂山市峨眉山市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樂山市玉賢大藥房零售連鎖有限公司水晶店銷售未明碼標價的3M牌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無呼氣閥)。執法人員已於1月23日以前通過多種方式向經營者送達《關於加強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醫藥用品價格自律的告誡函》,提醒經營者加強自律,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但當事人拒不遵守,擅自漲價,引發多起投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峨眉山市市場監管局對於當事人經告誡仍繼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相關行為,將於近期依法從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件四

1月23日,德陽綿竹市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綿竹市劍南鎮大中太極大藥房百草堂藥店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綿竹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將於近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西南商報源點新聞記者 李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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