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遂宁市城区一小区违建“死灰复燃”,相关部门这样处理

2017年,遂宁经开区城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浅水湾小区28户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达到485平方米。两年多过去了,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却又接到该小区居民举报,反映该小区违章搭建又死灰复燃,不仅占用了公共绿地,还因为光纤网络线埋在公共绿地下,违章搭建已影响到小区网络。

遂宁市城区一小区违建“死灰复燃”,相关部门这样处理
遂宁市城区一小区违建“死灰复燃”,相关部门这样处理

执法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资料图)

目前,遂宁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正在核实原始数据,统计业主原始赠送花园面积等,待核实后集中进行处理。遂宁经开区纪检监察室将对此事进行定期跟踪督查,一旦整改不力,将进行全区通报。

2017年曾强制拆除

面积达到485平方米

据遂宁经开区纪检监察室调查,浅水湾小区位于遂宁经开区宜园路,该小区一楼住户占用公用绿化带搭设私家花园的现象属实,而且是存在多年的老问题。

据介绍,从2016年8月开始,就不断有群众反映浅水湾小区一楼和楼顶业主未经规划许可,私自占用绿化带违建私家花园等。为了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筑,遂宁经开区执法局富源路执法中队在辖区内开展违法搭建巡查,发现小区部分业主利用周未、节假日私自违法搭建。执法中队立即与物业取得联系并第一时间赶到违建现场,责令业主立即停止施工。鉴于违建者屡劝不停,执法中队于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先后对违建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貌。

2017年1月6日,遂宁经开区执法局、富源路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浅水湾小区违法建筑的公告》,张贴在浅水湾小区每栋每单元楼下,让小区业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但业主不但没拆除违法建筑,还继续不停地施工,截止到2017年3月发展到28户。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搭建,遂宁经开区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于2017年4月18日对浅水湾小区28户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达到485平方米。

遂宁市城区一小区违建“死灰复燃”,相关部门这样处理

执法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资料图)

正在核实原始数据

下一步将集中处理

强制拆除后,浅水湾小区的违章搭建在一段时间内销声匿迹。但从2018年开始,该小区内再次出现部分居民占用绿化带搭设私家花园的现象,在这期间,富源路执法中队对该小区内多次进行摸排调查取证,并联系相关业主制作询问笔录,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向规划建设部门再次进行核实。

2019年11月,遂宁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通过排查,梳理出该小区共有17户业主存在少部分占用绿化超面积使用情况,包含有超赠送面积修建假山,修筑侧面山墙等。目前,遂宁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正在核实原始数据,统计业主原始赠送花园面积等,待核实后集中进行处理。

接下来,遂宁经开区纪检监察室将对此事进行定期跟踪督查,一旦整改不力,将进行全区通报。

遂宁市城区一小区违建“死灰复燃”,相关部门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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