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为什么感觉人们遇到事通常不怎么愿意去打官司?

醉心创作


分享一个朋友的经历。

朋友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公司停发工资一个月。公司告知:事情已经被警方立案,待事情调查清楚之后,根据责任认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你的工资也将延时发放。并称工作失误属正常现象,只要好好工作,补发工资是迟早的事。

又到了发工资的时间,朋友发现自己的工资依然没有到账,于是找到领导,却被领导告知不用来上班了!自己两个月的工资没有拿到,领导却只字未提,之后就一直避而不见。一怒之下,朋友把公司告上了劳动局!

原来以为反应问题之后,很快就可以得到解决,殊不知,这是一条漫长的维权之路!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向劳动局提出后就要自己跑工商局查找公司资料,包括注册资本、管理属地、法人代表……等等。这些资料都要交给劳动局才能给你立案,除此之外,还要本人的工资条、工作牌等。这些都要耗费很多的精力。不仅如此,时间成本也是一般人不能接受的,按照程序和工作安排,那次劳动仲裁,从递交材料到开庭仲裁,足足花费了4个多月!

4个月后,第一次仲裁结果:由于被诉方(公司)没能提供员工的工作失误证据,仲裁庭宣布:休庭!

5个月后,第二次仲裁结果:被诉方(公司)坚称员工属于自行离开公司,公司肯定其工作能力,目前尚属公司员工(非常可笑:朋友已经离开公司半年)。仲裁庭宣布:择日宣判!

6个月后,第三次仲裁结果:双方达成和解,同意撤诉!

实际上,到现在朋友一分钱的工资也没有拿到,之所以撤诉,那是因为实在玩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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