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降低用電成本 支持復工復產

日前,蕪湖市發改委下發通知,要求電網企業和各轉供電主體單位,自今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我市現執行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和兩部制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網企業在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據介紹,這是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精神的措施。各轉供電主體單位應同步按原到戶電價的95%收取,將電網降低的電費及時傳導至終端用戶,不得截留。連日來,我市要求電網企業要做好政策宣傳及解讀工作,確保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蕪湖日報記者 王世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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