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青海一區教育局明令防止家校網絡交流平臺成拍馬屁群,您怎麼看?

中匯新媒體


不同於國家針對網絡視頻和直播平臺的整頓,教育局對各種群的規範看似緊跟形勢,實質上一點作用也沒有,徒勞增加了一項考核教師的內容,具體效果如何先不猜測,但教師特別是班主任,又多了一項額外的工作,就是天天盯著群聊天窗口,真不知是減負還是增負。

逐條來看這五要,五不要吧!

第一個“要”,純粹是務虛,看不到實在操作規程,也沒有評價標準;

第二個“要”,群聊從來就沒有實效一說,它只是個交流平臺,而交流平臺,天然就是垃圾信息處理場,可以說,以聊天為主的平臺上,有效信息少得可憐;

第三個“要”,正能量由誰來傳遞,如果出現負能量,怎麼問責?

第四個“要”,文明有禮的評判倒是容易,出現不文明瞭,又怎麼辦,至於私人表情,怎麼用是濫用?發不發語音誰能控制?倒是有一條我認為是唯一的亮點,即朋友群和工作群區分開;

第五個“要”,正規行文規範,太可笑了,只不過是個聊天群而已,難不成大家聊天之前先學習規範再上來?還是那句話,面對不規範的,誰又能把誰怎麼樣?

第一個“不要”,工作時間發工作消息,我是十萬分贊同,但首先要保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做到這一點,以身作責;

第二個“不要”,作業發群中,其實是為了家長了解學生到底回家要做些什麼,在沒有其它手段替代之前,這項規定不合理,至於成績排名,我所見過的班主任,就沒發過類似消息,表揚也不讓發,這非常不合理,學生做得好,在群中表揚,家長和學生臉上都有光,同時也樹立了榜樣,何樂而不為?最後一項實名制,在入群之初就可以要求做到,否則不能入群;

第三個“不要”,說到重點了,未以教育局許可這個前提留下了餘地,也讓這個規定形同虛設,同樣的活動,教育局許可了就行,那換個部門,民政局許可了行嗎?公安局許可了行嗎?請教育局領導和這幾個部門打完架後再來吧!

第四個“不要”,家校溝通群,溝通的主要內容當然是與學生有關的,與學生無關的信息原本就不應該出來,尤其是回覆,那我想再請問,每次發給家長反饋單,要求家長簽字,和這種在群中回覆“收到”,有本質區別嗎?倒不如把那些要求家長簽字的一併禁了更令班主任省心;

第五個“不要”,這是五個不要中我認為最沒有個性的一條,凡是公眾聊天,都必須遵守這一條,典型的廢話。

用行政命令來規範聊天群,真以為無所不能?網絡最大的特點就是自由,這些規定如果沒有約束力,全部都是空話。具體到如何執行,主管部門難道又抽調人手組成某某巡視小組?那又增加了行政成本,倒不如權力下放給一線班主任,畢竟他們才天天面對這些群,當然,也不用多撥一分錢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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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了解下“五要五不要”的具體內容:


確實提到了避免“拍馬屁群”的出現,但只是十個要求之一,並非重點提及。媒體以此為題吸引眼球,有標題黨之嫌,為之一哂。

自微信群成為家校溝通的主要工具之後,家長與老師之間爆發衝突時有發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 家長開跑車接送孩子被老師點名批評,家長回懟,老師將家長踢出微信群;
  • 調查問卷未按答案抄,家長被老師踢出微信群;

  • 家長深夜質問老師佈置作業太多,被“請”出微信群;
  • 家長在群內提問,未得到老師及時回應,惡毒大罵並率人到學校暴打老師;
  • 學生冒充家長在群裡罵老師,老師被氣暈;
  • 母親替兒“出氣”,在家長群辱罵老師被刑拘。
  • ……

微信群為家校溝通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很多矛盾和衝突。

這些矛盾和衝突,有些是本來就存在的,比如家長對老師排座位、批作業、體罰學生有意見,對學校亂收費不滿等,微信群為他們提供了表達訴求的渠道。

有些是家長和老師對自身在微信群中的角色定位把握不準導致的。有些老師在微信群內以群主自居,對家長髮號施令,聽不得不同意見,一言不合就批評家長,甚至將家長移出群聊。這樣做傷害了家長的自尊心,很容易激發矛盾。

也有些家長把老師當成24小時在線客服,經常向老師詢問自家孩子在校的學習情況,一旦老師未及時回覆,便很不高興,向老師發脾氣。群裡幾十個家長,若都向老師提問,老師如何應付得來?何況老師一般都很忙,多數沒時間刷微信。

最重要的一點是,大家對微信及微信群的理解還存在誤區:

微信是一款以熟人關係為網絡基礎的社交軟件,“微信群”本來的名稱叫“群聊”。而家長與老師卻是分屬興趣標籤千差萬別的不同人群,彼此之間完全是陌生人,同在一個微信群內,面對共同話題時,即便沒有利益衝突,也很難做到求同存異。而微信群的氛圍又很容易導致大家的發言溢出邊界。

所以,微信群其實不適合用作家校溝通的工具。其實有些軟件,只能老師單向發佈通知、佈置作業,沒有群聊功能,家長要與老師溝通,必須單獨發起會話。這樣的軟件,更適合家校溝通。

如果家長和老師認為有必要,雙方亦可互加微信好友,就共同關心的話題作進一步的深入探討,能有效避免矛盾衝突的發生。

站在教師立場,我建議最好別建家長微信群。微信是私人通訊工具,若用於工作溝通,一定會侵佔個人時間,侵入私人空間,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學校有通知要向家長髮布,自會按程序作出合理安排,教師不必自作主張發在微信群。家庭作業在教室裡向學生布置即可,發在微信群,容易養成孩子依賴的習慣,又給家長帶來心理壓力,吃力不討好。

“五要五不要”的通知已經發了,以後再惹下什麼麻煩,就可以“依法處理”你了。還不解散微信家長群,脫去枷鎖,更待何時?


毫米


有些家長在群裡炫富的,有些在群裡說自己是什麼什麼部門主管,攀比,打壓。有了功利心,有了對比,老師可能就會比較偏愛那些富人家孩子,有權人家的孩子。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社會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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