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 物業不許向轉供用戶加價售電

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召開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會,嚴禁轉供一般工商業用電的商業綜合體、物業、寫字樓等加價售電行為,如發現此類行為可撥打12358投訴舉報。

監管部門要求,對於轉供一般工商業用電的商業綜合體、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應按照國家規定的一般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等費用,可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不得在向終端用戶收取的電費中違規加收其他任何費用。監管部門要求各轉供電主體要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各項降電價措施;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清理規範本地區轉供電環節收費主體責任,按照要求對本地區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進行全面清理規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堅決查處電網和轉供電加價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暢通訴求渠道,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