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石樓法院」私開賭場,網絡賭博,抓!判!

近日,石樓縣人民法院於柳林縣看守所對一起涉賭案件進行宣判,9名被告人分別獲有期徒刑9個月至4年不等,並處罰金1千至2萬元不等。


「石樓法院」私開賭場,網絡賭博,抓!判!


石樓法院審理查明

2016年初,被告人溫某接觸了網絡賭博“重慶時時彩”,4月份認識了範某,兩人遂開始了拉人發展下線,建立微信群,接受群成員投注,以獎金模式、返點模式盈利。

2016年9月至案發期間,被告人韓某充值賭資710053元,被告人楊某充值賭資1047760元,被告人馬某充值賭資564580元,被告人靳某充值賭資80400元,被告人牛某充值賭資57550元,被告人張某充值賭資13100元。

2017年9月12日,石樓縣公安局民警在石樓縣一賓館內檢查時,發現兩名男子涉嫌進行網絡賭博,遂展開調查,並對現場物品進行清點提取。

在該網絡賭場存續期間,被告人溫某及範某除自己利用微信群參與賭博並分得漁利外,還邀約被告人韓某、楊某、馬某、牛某、靳某、張某、張某斌等人以相同方式參與賭博並分得漁利。案發後,韓某、楊某、馬某、牛某、靳某、張某、張某斌等人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石樓法院」私開賭場,網絡賭博,抓!判!

石樓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溫某、範某兩名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系共同犯罪,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韓某、楊某、馬某、牛某、靳某、張某、張某斌7名被告人之間日常無其他經濟往來,相互之間的轉賬資金均是用以賭博投注,並且該資金均已被轉入賭博網站,充分體現了賭資的性質,其行為均已構成賭博罪。故分別判處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個月至四年不等,並判處罰金1千至2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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