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3 打工者記牢了:賠償金、補償金、一倍、兩倍,最高曾獲賠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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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記牢了:賠償金、補償金、一倍、兩倍,最高曾獲賠200萬!

近日,有不少打工者在頭條發私信問“職場反黑第一人”,關於打工期間,什麼是經濟補償金、什麼是賠償金,什麼時候該兩倍,什麼時候只能一倍,他們不太懂,也容易迷忽,能不能在頭條上詳細解釋下?

小編:這個農民工或外出打工人員,一定要記住、並弄懂,否則,你的權益被侵犯後,你根本不和道有沒有賠償、賠多少?

小編告訴你,國內曾有案例,一個打工者(銷售經理)曾經狀告公司獲賠200萬元

打工者記牢了:賠償金、補償金、一倍、兩倍,最高曾獲賠200萬!

因此,職場反黑第一人朱光兵,現在將這些作了一個彙總,公佈如下:

一、雙方協商解除:

1、公司先提出:不論是否到期,不論是否是固定期限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都可以協商,公司先提出,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員工自已提出: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單位解除的情形:

1、公司方可對勞動者即時通知解除的情形:

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無需支付任何補償金

嚴重違紀:無需支付

造成重大損失:無需支付

兼職,對本職工作有嚴重影響或經提出拒不改正:無需支付

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訂立勞動合同:需支付

被追究刑事責任:無需支付

2、公司對勞動者預告通知解除: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不能勝任工作,或經培訓後仍無法勝任工作的:需要支付

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且無法達成變更勞動合同協議的:

需支付

3、公司對勞動者裁員解除:

破產、經營困難、轉產或重大技術改變,或經營方式調整,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履行裁員手續後方可執行,需要補償

打工者記牢了:賠償金、補償金、一倍、兩倍,最高曾獲賠200萬!

三、員工對公司解除情形:

1、提前30天通知解除:

無論任何類型勞動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條件,勞動者均可提前30天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天,無需補償

2、勞動者隨時通知解除:

未提供約定的勞動保護條件:需支付

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需支付

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需支付

規章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利益:需支付

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訂立勞動合同的:需支付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需支付

3、勞動者無需通知,立即解除:

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需支付

違規違章強令冒險作業的:需支付

打工者記牢了:賠償金、補償金、一倍、兩倍,最高曾獲賠200萬!

四、勞動合同期滿或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同意續簽的:需支付

用人單位降低勞動條件,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需支付

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條年,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不需支付

勞動者開始享有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需支付

勞動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或失蹤的:無需支付

單位被宣告破產的:需支付

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用人單位決定解散的:需支付

打工者記牢了:賠償金、補償金、一倍、兩倍,最高曾獲賠200萬!

五、經濟補償金:

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一般是按照工齡的一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個月計,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

賠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凡是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

打工者記牢了:賠償金、補償金、一倍、兩倍,最高曾獲賠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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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朱光兵,回答的挺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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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分都沒有賠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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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點知道,我就有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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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有這麼容易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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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非要去告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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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就是個空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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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是專門發月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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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頭條職場反黑第一人朱光兵。2010年我曾率12網友臥底深圳富士康(可百度:富士康朱光兵)。現已在頭條累計為500多網友提供諮詢及幫助,為他們解決所遇到的勞資問題。如果您有需要,請及時添加關注,發站內私信,我保證一一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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