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阴阳分别“代表什么”?

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用这样一段话来描述阴阳:“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在他的理念中,阴阳是构成世界最基本的两种“气”,正是阴阳二气无尽止之互动,化生出了宇宙万物。世间一切存在的生生化化、无穷变幻,同样也都是阴阳二气相互运转的结果。

阴阳分别“代表什么”?


阴阳无所不在,就其小处而言,是构成一切最基本的元素,任何微小的事物,都可以分出阴阳两面;就其大处而言,是宇宙间最为广博的存在,任何庞大的事物,都逃不出阴阳的范畴。

既然,任何事物中都有阴阳,那么很多人会好奇地提问:“我们平时接触的事物中,什么是属于阴的,什么是属于阳的呢?”其实,这个问法本身是有问题的——阴阳是一对共存、对立的概念,只能在某种关系中才能区分阴阳,关系改变了阴阳的属性也自然改变。也就是说,事物本身是没有所谓的阴阳属性的,关系决定阴阳。

例如,天与地,只有在天地相对而论,言其上下高低时才可以说天为阳、地为阴,单单说天属于阳,地属于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某种语境、关系中,天同样可以分阴阳,如果我们将晴天和雨天相提并论,那么晴天就属于阳,雨天就属于阴;将白天、黑天相对而论,那白天就属于阳,黑天就属于阴。

再比如男与女,在男女相对而论的时候,自然是男为阳,女为阴;但若是改变了关系,改变了语境,一个性情柔弱的男人和一个强势的女人——就像光绪帝与慈禧太后一样,就权利关系而言,自然是前者为阴而后者为阳了。

所以,阴阳一定是在某种关系、某种语境中成对而出现的,不可单独而说某物是属于阳的,某物是属于阴的。但在关系和对比里面,阴阳的划分的确是有一些普遍而模糊的规律的。一般来说,人们习惯将对立关系中,那些运动着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视为阳;而将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视为阴。

阴阳分别“代表什么”?


譬如,就地理方位而言,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则为阴;就性别而言,男性为阳,女性为阴,雄性为阳,雌性为阴;就上下高低来说,上级为阳,下级为阴,高者为阳,低处为阴;就性情禀气而言,积极开朗者为阳,消极内敛者为阴,外向好动者为阳,内向安静者为阴;就生长消息来说,生发茁壮者为阳,枯老萎靡者为阴……

综上所述,就可以知道:阴阳无处不在,世间一切事物,、一切属性、一切变化都可以用阴阳来表示;阴阳一定是成对出现,相对而言的,脱离了关系、语境,阴阳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同一件事物,在此种语境、关系中可能属于阳,但换了语境、换了关系它又可能属于阴。所以,当我们谈某种事物的阴阳时,一定要先确定关系和语境,这样划分起来才有意义。(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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