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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翠屏区法院
案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文某琴、刘某福夫妇
原本正常的询问调查
因为被传唤人接二连三的
“奇葩”举动节外生枝
要问法官为什么传唤这对夫妇,还要从2015年说起。
2015年,文某琴、刘某福夫妇二人与李某华夫妻以及尹某兵组成联保小组作为乙方,与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支行(以下简称邮政翠屏区支行)签订《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
2015年6月3日,文某琴、刘某福夫妻向邮政银行翠屏区支行借款1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借款后,文某琴、刘某福夫妻陆续归还了5万余元后,从2016年10月27日起未归还借款。
经银行催收仍不归还,尚欠借款本金49938.83元。邮政银行翠屏区支行将其二人诉至翠屏区人民法院。法院于2017年9月作出判决,被告文某琴、刘某福偿还邮政银行翠屏区支行借款本金49938.58元,并从2016年10月27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支付至清偿为止。
判决生效后,文某琴、刘某福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7月31日,邮政银行翠屏区支行向翠屏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传唤文某琴、刘某福到法院进行询问调查。
9月10日,文某琴独自前来,执行法官完成调查笔录后,文某琴要求修改笔录,改成自己不承担还款义务,由其丈夫承担 ,并要求法院重新制作打印笔录。执行法官向其释法明理时,文某琴趁法官不备将笔录抢走并撕毁。
经法官开展法治教育,文某琴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撕毁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还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翠屏区法院依法对文某琴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事情还没完,9月12日,被执行人
刘某福来到翠屏区法院,找到承办法官理论,法官耐心解释并给予查看文某琴笔录后,当场辱骂法官。刘某福非但没有丝毫收敛,反而称没有钱偿还借款,也不会想办法筹钱还款,并扬言请法院将其拘留。刘某福的行为严重践踏法律的威严,翠屏区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并送宜宾市拘留所执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无论什么理由都不是欠钱不还的借口
“你拘留我啊”这种豪言壮语也不要乱说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
大家一定要守法遵法,做文明市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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