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南
禮 讓
為進一步推動文明城市建設,營造文明禮讓的和諧交通氛圍,4月18日下午,納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集中開展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專項整治行動。
行動中,民警根據城區實際情況,在多個沒有信號燈的路口安排部署警力,集中開展機動車“禮讓斑馬線”專項整治行動。
對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讓行的、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進行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同時,加大對公交車、出租車的管理教育力度,帶動整個社會車輛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禮讓,營造安全文明行車的氛圍,培養廣大駕駛員“禮讓斑馬線”的良好風尚。
通過專項整治,取得良好的效果
但不少私家車主對於
什麼情形該禮讓?
是該停車還是減速慢行?
相關的認識還有一定的誤區。
溫馨提示
6種情形需要禮讓行人:
相鄰車道、雙向兩車道、雙向四車道、雙向多車道、路口和右轉彎車道。
其中,行經單向兩條以上車道的斑馬線時,如果行人已經通過了第一條車道,進入第二、三條車道,停在第一條車道的機動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慢速安全通過,不必等行人走完整條斑馬線;行經單向兩條以上車道的斑馬線時,如果同向行駛的車正在停車禮讓行人,其他並行車輛駕駛員一定要停車禮讓,千要不能超車通過,否則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如果見到行人從對向車道走來,距離行人最近的車輛應該停車讓行。
路口右轉時,遇到直行的行人,車輛必須禮讓行人。人行道和路口安全島之間的斑馬線,右拐遇到行人正在通過時,也必須停車讓行。
行人停止不前不會被認定為不禮讓行人。
如何界定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呢?根據規定,行人、機動車在行經有信號燈的斑馬線時,應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機動車在行經無信號燈控制的斑馬線時,必須提前觀察,對行人進行預判,如果機動車在斑馬線前有鳴笛催促或者行人、車輛同處斑馬線內,且行人在機動車前方,則認定為不禮讓行人。如果行人在斑馬線外停止不前或主動示意車輛先行通過時,將不會被認定為不禮讓行人,機動車只要減速通過就可以了。
編 輯:楊 芳
審 核:郭 鈺
作 者:黃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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