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创新、资本与监管之殇

创新、资本与监管之殇

综观近年市场变局,都是在“创新”的名义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失灵”与“用户痛点”问题,继而经由政策层面认可、鼓励,引起资本青睐,跟进,市场激战后,寡头格局让市场运营主体依靠垄断优势追求赚钱效应,盲目逐利。在此过程中,监管错位、姑息,以及疏于立法、执法治理与处罚完善机制,让市场行为不断突破社会底线,冲击既有秩序。我们看到的是,市场并未因此呈现出“创新”介入后的生态改善与服务质变,反而,“噱头”飞扬,资本加持,不断颠覆着人们对“创新”的认知,以及对该模式下的内心恐惧情绪。

创新、资本与监管之殇

这样的市场,显然也很难承载起当前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诉求下的现代使命。

当下,如果问谁一声:懂不懂“大数据”?说“不懂”被嘲笑、嗤之以鼻将是大概率事件,以至于所有互联网企业都对“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的“数据、算法、算力”趋之若鹜,似乎忽视了它们只是“统计学”的现代变种与时髦包装。

过度“造词”“包装”,也成为当前我们社会制造“噱头”、获取流量、方便资本介入的一种经济现象,舍本逐末,本末倒置,资本在花哨的名目下空转、逐利,名义是“创新”,其实是资本、经济“脱实向虚”,制造发展泡沫,便利不劳而获的“市殇”。这些年,P2P、网约车,造成的市场破坏、财产损失、生命安全,有多少是打着“创新”的名义,最终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无可计量。

创新、资本与监管之殇

让人不解的是,接连出现如此众多的妨碍市场秩序,侵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突破社会底线的事件,为什么我们的监管一直不能举一反三,堵塞缺漏?用严厉的法治,宁可重罚,绝不姑息的铁腕,治理社会乱象,打击不法、不合理企业行为,我并不认为严峻法治治理,是对市场“创新”的打击,相反,它可以通过一开始的严刑峻法,培育全社会的法治自觉,净化市场环境,约束企业行为,提高公司治理能力,树立科学规范的运营意识,最终让所有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就算一时对市场发展造成了影响,影响的也只是重规模,轻服务,重逐利,轻质量的侥幸、不良企业,那些安分守己,懂得用经营真诚换客户真心的企业,将一如既往地用高标准、严要求保卫自身品牌,带给客户温馨的服务体验,进而带动整个市场生态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否则,只能劣币驱除良币,败坏市场风气,加剧社会风气的恶化。

创新、资本与监管之殇

尊重与重视市场发展和创新,与监管上的严刑峻法并不冲突,相反,尊重市场与严厉监管二者相辅相成,在取得尊重、提倡市场创新,促进市场发展、建设的最小公倍数与保持严格监管高压的最大公约数之间寻得最大平衡,让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统一于现代化建设,是建设现代社会的起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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