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茶陵縣紀委壓實“兩個責任”,對不力問題立案112起


株洲新聞網6月26日訊(通訊員 唐豔麗 記者 陳彥圻)壓緊壓實“兩個責任”,近日,茶陵縣紀委結合實際制定了2018年度“兩個責任”清單,出臺了《中共茶陵縣委常委會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中共茶陵縣委常委會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分解》文件,清晰界定縣委班子成員職責。縣委書記帶頭履行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2018年上半年,縣委常委會研究黨風廉政建設11次。

今年以來,茶陵縣紀委實行清單化管理和年度考核制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截至目前,茶陵縣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立案112起。其中黨紀立案109人、政務立案3人,組織處理112人。

同時,加強對各部門單位履行“兩個責任”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及主要負責人把落實“兩個責任”具體措施記錄在冊,形成履責紀實。通過對各黨委(黨組)、各單位“關鍵”少數履責情況的跟蹤監控,實行清單化管理。同時通過實行年度檢查考核,強化考核結果綜合運用,層層壓緊壓實“兩個責任”。

此外,茶陵縣紀委還堅持問題導向,對“兩個責任”清單任務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力以及對存在問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嚴格依據相關規定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