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法律」公职“失信人”被拘留 父亲为儿担保忙履行

“我一定会按照协议还钱的,请你们法院放心吧”,刘某在和解协议上签完字后,向执行法官保证地说道。6月17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两名执行干警来到当地拘留所,为被执行人刘某办理了提前解除拘留手续。

「法律」公职“失信人”被拘留 父亲为儿担保忙履行

王某涛与王某、钱某、袁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钱某、袁某共同偿还王某涛借款3.7万元及利息,王某、钱某共同偿还王某涛借款8万元本金及利息,刘某对上述8万元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王某、钱某在法院涉案多起,二人为逃避执行早已离开本地,不见踪迹。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了另外两个被执行人,不久后袁某主动将3.7万元案款及执行费交到了法院,然而刘某却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对法院的执行置之不理,当起了“老赖”。

通过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刘某系霍邱某银行职工。为加大失信公职人员的惩戒力度,该院决定对刘某司法拘留15日。6月6日,执行干警一行人来到该银行,将刘某成功控制并送入拘留所内。

得知自己的儿子被法院拘留后,刘某的父亲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通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刘某于6月16日开始每月向王某涛支付至少10000元,于12月31日前偿还所有本金及利息,刘某的父亲自愿为刘某担保下余案款。

6月17日,执行法官来到拘留所内提前解除了对刘某的拘留。

「法律」公职“失信人”被拘留 父亲为儿担保忙履行
「法律」公职“失信人”被拘留 父亲为儿担保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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