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丈夫送給情人百萬財產 妻子能要回嗎?海門法官這樣說……

時常伴隨著一方對另一方的財物贈予,

對於這種贈送的財物,

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和規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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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結婚近三十年的夫妻,近四年來一直和丈夫一方的情人鬧矛盾,妻子發現近四年來,丈夫不但搞婚外情,而且送給這個情人不少錢款。

丈夫送给情人百万财产 妻子能要回吗?海门法官这样说……

而這四年來,丈夫的情人多次懷孕墮胎,情人認為,丈夫一方贈予她的錢,是她應當得到的。

丈夫送给情人百万财产 妻子能要回吗?海门法官这样说……

法院經審理認為,丈夫一方未經妻子同意,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情人,事後也未取得妻子的追認,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丈夫侵害了妻子的夫妻財產共有權,認定贈與的行為無效,判決情人將獲贈的九十餘萬元返還。

法院也提醒大家,要樹立正確的婚戀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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