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鲤城交警整治滥用远光灯 在临漳门1小时查处18起

闽南网5月1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许源峰 文/图)开车陋习有很多种,滥用远光灯榜上有名。16日晚8时许,鲤城交警在城区临漳门、南环路、浮桥五岔路口、金山旱闸、繁荣路同时开展整治滥用远光灯行动。截至当晚10时,民警共查处52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在临漳门,仅1小时就查处了18起。

鲤城交警整治滥用远光灯 在临漳门1小时查处18起

民警在临漳门设卡整治

鲤城交警整治滥用远光灯 在临漳门1小时查处18起

黑色小车被民警拦下

鲤城交警整治滥用远光灯 在临漳门1小时查处18起

仅临漳门,一个小时就查处了18辆

鲤城交警整治滥用远光灯 在临漳门1小时查处18起

民警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并开具罚单

16日晚8时许,江滨北路两侧路灯明亮、视线良好,路口交通流量较大,民警在临漳门环岛设卡。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在现场看到,大部分车辆都能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而个别车辆在经过红绿灯路口等时候使用远光灯,强烈的灯光令人目眩。

被民警拦下后,一些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甚至还没意识到自己开着远光灯。面对询问,驾驶员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有人说“自己的远光灯比近光灯还暗”,还有人称“在打方向盘不小心按到远光灯开光”;还有的人,在夜间行车时都不打开车灯。

驾驶员赖某开着一辆黑色小车准备从南环路前往九一街,在经过临漳门路口时被民警拦下。赖某说,自己的近光灯一直有问题,已经维修过好几回了,为了看清楚前方路况,这一两年来只能打开远光灯。现场,民警耐心地向赖某讲解其违法行为和滥用远光灯的后果,并现场做起了“实验”,让其站在车头正前方,体验远光灯、近光灯对对向人员的影响。“开远光灯确实有点刺眼,影响视线。”赖某说,他已经意识到了用远光灯是不对的,为了安全着想,要尽快维修车灯,并表示愿意受罚。根据相关规定,赖某被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同样被罚的驾驶员叶某说,知道不能滥用远光灯,但自己刚从笋江路过来,那里正在修路视线不好,到这里时就忘记把远光灯关掉了。

当晚9点多,驾驶员王某因为不知道车灯的开关位置而没有开灯,一路摸黑从笋江路开过来。对此,民警表示,虽然有路灯,但夜间行车还是要打开车灯,方便其他行人和车辆辨识,该名男子不开车灯也属于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将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光是临漳门这个点,我们一个小时就查处了18部滥用远光灯的车,数量还是有点多。”鲤城交警二中队指导员童锋介绍,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驾驶员不注意使用远光灯,带来安全隐患。根据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而在市区道路中,灯光条件充足,根本就不需要开启远光灯。童警官说,近距离会车使用远光灯,会产生炫光的效果,影响其他驾驶员的视线,特别城区里的电动车、行人较多,比较危险。而同向车辆如果开了远光灯,光会反射到前车后视镜,容易出现“暗盲区”。

根据公安部统计数据,夜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白天大1.5倍,而60%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中,有30%至40%的事故起因是滥用远光灯。

鲤城交警表示,接下来还将不定时、不定点,继续开展整治行动,严查滥用远光灯、非法改装氙气大灯、加装后射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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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使用远、近光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夜间行驶应使用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遭遇不文明的远光灯该怎么办

正确的做法应是先尽可能地转移视线,躲避强光发光点,避免眼球受到强光刺激而短暂丧失视力。同时要集中精神提前观察前方路况,减速行驶,如果前方是路口或复杂路段,必要时应靠边停车,保证安全第一。减速之后,可以闪两下远光灯或者鸣笛示意对方,自觉的司机会意后一般都会关闭,但切勿长时间开远光灯和鸣笛。如果是后车持续开远光灯,前车驾驶员则可以采用间断轻踩刹车的方式对后车进行提示,点到为止即可。

经过多次提醒后,若对方依然没有关闭远光灯,一定要保持镇静,减速慢行,切忌抱着报复心理猛踩刹车或者开启远光灯照射报复对方,以免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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