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 去世小夫妻遺留受精胚胎 4老人尋求代孕最終產子

江蘇宜興的一座墓園內,有沈傑、劉曦夫婦的墓地。兩人的墓碑去年才立好,碑上空著一行字的位置。那是為他們的兒子甜甜留的。

“等(甜甜的)牙齒長齊了,名字就可以刻上去了。”沈傑的父親沈新南說。

沈傑、劉曦都是家中的獨生孩子。2013年3月20日,一場車禍奪走了二人的生命。

車禍發生時,甜甜還是一枚體外受精胚胎,被冷凍在攝氏零下196度的液氮罐裡。為了讓這枚胚胎變成一個活生生的孩子,為兩家人“留一個後”,4位失獨老人請律師打官司、尋找各種代孕機構,想盡了一切辦法。

根據2001年衛生部(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管理辦法》,對胚胎到底是屬於生命還是屬於物沒有明確規定。此外,如何讓老人們獲得胚胎的監護、處置權,如何將受精胚胎變成一個生命,如何送四枚胚胎出國代孕,如何讓代孕的孩子成功回國等等,這些問題對律師、代孕機構和老人們來說,都是新的嘗試。

2017年12月9日,甜甜被一名28歲的老撾籍代孕媽媽帶到這個世界,淺淺的眉毛,深深的酒窩。

“就會笑。”從甜甜身上,劉曦的母親胡杏仙看到了女兒的影子:“眼睛像我女兒,但還是像他爸爸多一點。”

去世小夫妻遗留受精胚胎 4老人寻求代孕最终产子

2017年12月,劉保君和同事去廣州看望剛出生的甜甜,圖中還有甜甜外婆和奶奶。 受訪者供圖

胡杏仙還記得第一次見到受精胚胎時的情景:一根筷子長的玻璃導管,裡面充滿白色的霧氣,“什麼也看不見”。由沈傑的精子、劉曦的卵子結合而成的受精胚胎,就藏在這團白霧裡。

從這枚受精胚胎形成開始,它就保存在南京市鼓樓醫院——沈傑、劉曦進行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手術的醫院。二人過世後,4位老人打了近一年的官司獲得了胚胎的監管權、處置權。他們要把胚胎從醫院裡取出來。

2014年9月,沈新南剛一拿到法院判決就迫不及待地來到鼓樓醫院。他以為,有判決在手,取出胚胎再無障礙。

但鼓樓醫院給沈新南開出兩個條件:一是要讓當地法院執行庭的人一起來取;二是胚胎只能由醫院轉給醫院,不能轉給個人,所以需要另一家醫院開出接收證明。

為此,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今年3月找到了鼓樓醫院生殖醫學中心副主任王玢,她拒絕回應此事。

在宜興,沈新南是個小有名氣的商人,人脈也廣。但找到一家醫院開出接收受精胚胎的證明,還是把他難倒了。因為彼時,沈傑、劉曦均已去世,無法進行胚胎移植手術,而代孕在中國是違法的,沒有醫院敢接下這個“燙手山芋”。

為了繞過接收證明,僅2015年,沈新南就從宜興往南京跑了30多次,但根本沒用,“醫院的大領導見不上面,小領導又做不了主”。

一次,有個朋友向沈新南介紹了一個人,那人稱可以託關係把胚胎拿出來。沈新南沒多想,塞了錢,送了禮。那之後,那個人的電話打不通了。

直到2016年6月,沈新南才在一家代孕機構的幫助下,從老撾的一家醫院裡開出了這份證明。他和代孕機構還分別購買了液氮存儲罐,以保證胚胎始終處在攝氏零下196度的液氮環境裡。

2016年12月20日,4位老人、2名代孕機構員工、3名宜興法院執行庭的工作人員一起來到鼓樓醫院。醫院實驗室的人拿著液氮罐走進會議室,只用了十幾秒,就把盛有受精胚胎的導管取出,迅速插入沈新南等人帶來的進口液氮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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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沈新南去南京鼓樓醫院拿胚胎時,裝胚胎的液氮罐。 受訪者供圖

曾打官司討回孩子的受精胚胎

說起5年前的意外,胡杏仙仍會落淚。

彼時,沈傑、劉曦結婚兩年,一直沒有孩子。在沈新南的經濟支持下,小兩口在南京市鼓樓醫院嘗試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技術。13枚胚胎中,醫院冷凍了4枚,預計胚胎移植手術時間為2013年3月25日。

意想不到的是,手術前5天夫婦二人突遇車禍,不幸離世。由於事發時沒有目擊者,事發路段沒有監控攝像頭,事故原因至今不明。

幾個月內,沈新南夫婦一共暴瘦了近60斤。沈新南還曾帶著妻子邵玉妹去醫院檢查身體,想要再生一個。但邵玉妹“身體一下子垮掉了”。50多歲的人,吃中藥,看醫生,嘗試過各種辦法均無果。

對老人們來說,鼓樓醫院裡冷凍著的4枚受精胚胎是他們唯一的安慰。他們要把胚胎取出來。

當時,中國尚沒有男女雙方均離世,雙方父母向醫院討要受精胚胎的司法案例;衛生部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也只是禁止了胚胎買賣,禁止了國內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實施代孕技術;但對於未移植的胚胎如何處置,未做規定。

沈新南不知道怎麼才能把這條路走通。他請來了律師李雲(化名)。

在李雲提議下,兩家老人商量後,2013年11月,沈新南夫婦將胡杏仙夫婦告上法庭。

“起訴醫院風險太大了。”多年後,沈新南向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解釋,被告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把胚胎從醫院裡拿出來。

一審時,宜興法院將南京市鼓樓醫院追加為第三人。經審理,法庭認為“受精胚胎為具有發展為生命的潛能、含有未來生命特徵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一樣任意轉讓或繼承,故其不能成為繼承的標的”,並駁回了沈新南夫婦的訴訟請求。

但在無錫市中級法院二審時,法庭充分考慮了倫理和情感因素,認為沈傑、劉曦遺留下來的胚胎是“雙方家族血脈的唯一載體,承載著哀思寄託、精神慰藉、情感撫慰等人格利益”。因此,胚胎由雙方父母監管和處置,既合乎人倫,又可減輕其喪失子女之痛楚。

去世小夫妻遗留受精胚胎 4老人寻求代孕最终产子

2018年3月,南京鼓樓醫院生殖中心門診。 新京報記者吳靖攝

4位老人面臨的代孕難題

“其實所有人都知道老沈想把胚胎拿出來做什麼,他肯定是要傳宗接代的。”李雲說。

但在中國,代孕被明確禁止。

2001年,衛生部出臺《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而代孕是否違法,在法律界也有爭議。

“實際上,迄今為止,我國法律和行政法規並沒有對代孕做出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告訴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而原衛生部的規定只是行政規章,不具有限制人民權利的效力,不能作為禁止代孕的法律依據。

2014年8月,沈新南等人成了東方衛視《東方直播室》的節目嘉賓。胡杏仙當場詢問主持人,“拿到胚胎,當然是想國家政府能給我們這個特殊的家庭一個特殊的照顧。”

所謂“照顧”,就是指代孕。當時,胡杏仙的侄女、外甥女等親屬曾表示,願意為其代孕。但上海市衛生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徐青松當即表示,“為了保護後代原則,不允許代孕,不允許這個情況出現。”

2015年4月至12月底,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2個部門曾聯合制定方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這次專項行動工作下發的文件中表示,打擊代孕是為了淨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環境,維護正常的生育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和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

自己無法再生育,親屬志願代孕又不可行。無可奈何之下,老人們將目光投向了明處的、暗處的各種代孕機構。

某海外代孕機構負責人劉保君第一次見沈新南時,沈在不停地抽菸。那是2016年6月,梅雨季,他們在上海的一家茶館裡初次見面。沈新南手上的煙還沒熄滅,立刻點上另一根,眼裡滿是焦慮和懷疑。

在劉保君之前,沈新南接觸了幾十家代孕機構。僅上海一地,他至少認識30家。

從打官司時起,各種國內地下代孕機構便蜂擁而至。他們承諾,可以通過非正式途徑和醫院協商拿回胚胎,但都沒成功。為此,沈新南還被騙了不少錢。

等到胚胎拿出來,需要找人代孕時,這些機構又退縮了。“代孕成功率一般只有50%左右。他們都怕擔風險,畢竟只有4個胚胎,萬一失敗了怎麼辦?”沈新南也不放心,畢竟在國內醫療機構代孕是被禁止的。

還有一些機構,聲稱可以去海外代孕,比如去美國、烏克蘭、俄羅斯以及部分東南亞國家。在這些國家和地區,代孕是合法的。

這些海外代孕機構打著免費代孕的旗號找上門。沈新南雖對“免費”二字心生警覺,卻不甘心放棄代孕的機會,接觸了其中一家。

2016年初,沈新南受一家赴美代孕公司之邀來到上海。剛一到,公司負責人就說第二天要召開媒體發佈會,幫他眾籌代孕費用。沈新南被“嚇到了”,偷偷買了車票第二天一早便返回宜興。

與劉保君見面時,沈新南已經聽了許多代孕培訓課程,成了半個專家。劉自稱是中國最早從事代孕行業的人,懂技術,在一些東南亞國家有過不少成功案例。

從能否開出醫院接收胚胎的證明、如何保證液氮環境,到怎樣解凍胚胎、怎樣進行移植手術,兩人談了3個多小時,大部分時間是劉保君在回答沈新南的問題。劉保君還看了4枚受精胚胎的相關醫院文件和資料,感覺胚胎質量、分裂冷凍情況相對較好,“(代孕)成功率比較大”。

經過協商,劉保君決定以成本價為沈家代孕,“代媽20萬,一年生活費10萬”,做不成,不收錢。

此後,雙方又通過十多次電話,也為代孕、生產中的各種風險爭吵過。比如,代孕媽媽中途流產要不要退錢;流產後的治療費用誰出;孩子出生後不健康,誰來負擔治療費用……

最終,沈新南把這些責任一股腦攬了下來。

去世小夫妻遗留受精胚胎 4老人寻求代孕最终产子

醫院裡用於轉移受精胚胎的導管。 受訪者供圖

多國出臺禁止商業代孕法令

緊接下來的一關是:如何把胚胎送到老撾。

之所以選擇老撾,是因為與劉合作的柬埔寨代孕媽媽養胎基地不能用了。該國於2016年10月頒佈了禁止商業代孕的法令。而此前,泰國、越南等東南亞國家也頒佈了禁令。因此,未出禁令的老撾成為世界各地商業代孕機構的新寵(老撾也於2018年1月出臺法令,禁止商業代孕)。

2017年1月初,劉保君的幾名同事從雲南出發,到老撾境內自駕遊。那隻裝有胚胎的液氮罐得以帶出國境。

選擇這個過程帶出胚胎,劉保君等人也頗費周折。

按照一般程序,尋求代孕的國內夫婦只要辦理旅遊簽證,就可以到國外醫院提取精子、卵子,進行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手術。醫院會將受精胚胎移植到代孕母親體內。孩子在國外出生後,父母可再次辦理旅遊簽證出國,到代孕醫院開具出生證明、進行親子鑑定。

“還要到當地的中國使領館為孩子辦理中國旅行證,然後就可以一起回國了。”一名業內人士告訴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在國外出生的孩子,只要父母一方具有中國國籍,且未獲得其他國家國籍,便可辦理中國旅行證。

然而這次不是普通的海外代孕:需要出入境的不是人,是4枚受精胚胎。

2018年4月8日,重案組37號分別致電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雲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三方均表示,受精胚胎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界定,比較難辦,此前“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

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報檢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我這裡出去問題不大,要不然你問一下對方國家需要哪些證書。如果有個胚胎進境的話,你需要的手續是很複雜的。”

該局衛生檢疫科的工作人員則告訴重案組37號,先準備好情況說明、法院判決書、國內醫院進行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手術的證明,以及國外醫院願意接收胚胎、願意做代孕的證明。“然後我把這些材料發給省局,給他們看一下(再考慮具體如何處理)。”

劉保君接手胚胎前,從未做過運送胚胎出境的嘗試,其他海外代孕機構也缺乏類似經驗。

他最先想到了航空託運。“因為液氮不會爆炸,很多航空公司沒把它列為違禁品。”但當他告知航空公司想要託運“胚胎”時,還是被拒絕了,“他們說這種東西不允許運輸。”

他還找過一家曾從西班牙運輸生物細胞回國的公司。但那家公司說,裝胚胎的液氮罐報關報檢時必須提供胚胎父母的委託書、體檢報告等材料。顯然,在沈傑、劉曦過世後,這些材料無法提供。

老撾代媽在廣州產下男嬰

在老撾,劉保君為胚胎選了一名27歲的代孕母親坤達。行內人稱“代媽”。坤達順產生過一個孩子,沒有傳染病、遺傳病,子宮環境正常。她還與劉保君達成了口頭協定:如果順利懷孕生子,她將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儘管沈新南對代媽的要求只是健康一點、高一點,“萬一懷了雙胞胎容易生”。劉保君還是從20多個備選代媽中,挑了這個好看的:“(坤達)個子大約一米六多,長得蠻漂亮,看著很討喜。”

為了減少妊娠風險,醫生從4枚胚胎中挑選了最具潛能的2枚,移植到坤達體內。其餘2枚,仍被冷凍在老撾的那家醫院裡。移植成功後,受代媽自身條件及各種外在因素影響,成功率往往只有50%。這次也不例外,移植了兩枚,只有一枚成功著床。

坤達在老撾當地的一棟別墅裡養胎。一個院子裡一棟三層小樓,住著五六個情況類似的代媽。坤達從不知道,自己子宮內的胎兒有著曲折的身世,也從沒與沈新南、胡杏仙建立過任何聯繫。

沈新南等人對坤達的瞭解,也只停留在體檢報告上。

每隔30天,坤達就要進行一次孕期產檢。每次還沒到時間,沈新南就會在微信上向劉保君詢問坤達和胎兒的情況。劉保君會給他們發一些坤達的近照、視頻,每個月去老撾探訪時,還會帶上沈新南交託的鈣片、複合維生素等營養品。

“也不能讓她覺得自己受到特殊照顧,和其他代媽不同。怕她會有情緒。”劉保君說。

即便胎兒孕育過程十分順利,但接下來仍有難題困擾著劉保君和沈新南等人。

與其他海外代孕不同,因為沈傑、劉曦已經去世,孩子在國外出生後無法進行親子鑑定,辦理不了中國旅行證。沒有中國旅行證的孩子,不能入境回國。

為此,沒到預產期,劉保君就為坤達辦理了赴中國的旅遊簽證,安排她到廣州的一家民營醫院待產。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查閱相關法律法規發現,無論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均未禁止外國人以旅遊簽證入境後在國內醫院生育。

2017年12月9日,坤達肚裡的孩子在廣州出生,男孩。沈新南夫婦和胡杏仙立刻從宜興飛到廣州,見到了這個盼了4年多的孫子。

邵玉妹記得,孩子剛出生時還沒長開,皮膚皺巴巴地縮在一起,但是“很白”。

外婆胡杏仙給孩子起了個小名:甜甜。她希望甜甜的到來能給他們帶來甜蜜,苦盡甘來。

去世小夫妻遗留受精胚胎 4老人寻求代孕最终产子

甜甜出生快滿100天。 受訪者供圖

如何規避孩子撫養權之爭?

在醫院住了半個月,4位老人把甜甜接到南京做了親屬鑑定。4位老人都抽了血,對照DNA片段,甜甜被證明正是沈傑、劉曦的兒子。

接下來的問題,是孩子的國籍問題如何認定。楊立新認為,甜甜在中國出生,生物學父母都是中國人,就是中國國籍。

此外,如果將來坤達找到甜甜,想要撫養、探視,又該怎樣?

“胚胎移植手術前,代媽和我就有口頭承諾: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劉保君說,而且沈家與坤達的信息始終相互隔絕。楊立新則認為,“有協議就行,沒協議有口頭承諾也行。”如果沒有相關糾紛,就可以上戶口了。

事實上,中國已出現多起代孕子女撫養權爭議事件。2016年,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還有一個關於代孕子女法律地位問題的判例。“那個判決顯示,法院認為(孩子的撫養權)屬於主張代孕的一方,不屬於生出代孕子女的一方。”楊立新對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表示,那個判例和甜甜家的情況一樣,“(如果出現糾紛)不能認定代孕母親的權利。”

據劉保君介紹,坤達生下孩子,護士抱給她看了看就送到沈新南他們那裡。因為是順產,產婦也無大礙,兩三天後,劉保君給坤達結清十萬元代孕費,並安置她在廣州休養幾天後送回老撾。尚未登記戶口的甜甜則住進了沈新南位於宜興湖父鎮的三層獨棟別墅。為了照顧他,沈家特意請了一名保姆,24小時陪護。

“和我兒子小時候一模一樣。像不像?”說著,邵玉妹從電視櫃裡抽出一個厚厚的袋子,剝開三層防塵套,露出幾張沈傑、劉曦的結婚照。

2018年3月18日,甜甜出生滿百天。按照鎮上習俗,沈家本該大擺幾十桌宴席,放著鞭炮邀請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前來做客,人越多越熱鬧。

但沈新南只在自家院子裡擺了十桌,邀請了胡杏仙夫婦和一些走得較近的親戚。他不想孩子的百天宴太過張揚。

“這個小孩來到世上,他也傷心的。人家都有爸爸媽媽叫的,他沒有爸爸媽媽叫了。將來肯定要告訴他的,不告訴他怎麼辦呢?”沈新南打算先騙著甜甜,告訴他爸爸媽媽出國了。等甜甜大一些、懂事一些,再告訴他自己身世的真相。“幼兒園可能是最艱難的時候。”

新京報記者吳靖實習生南澤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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